作者:西 风
3月24日上午,由甘肃省检察院指定兰州市检察院立案查处的该省庆城县原县委书记张畅钰受贿案,在兰州市检察院公开审理。面对法院指认的数笔受贿款时,张畅钰辩称:如果拒绝收取贿款,“很可能伤害了我们县民营企业家的自尊心”(《都市晨报》3月28日)
这则令人喷饭的托词,实在应该进入吉尼斯世界大全。这也不由得令人想一探贪官在受贿过程中的心理状态。
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有杰,在任河南省委常委、郑州市委书记等职务期间,卖官无所顾忌,收受钱财不择手段。郑州市坊间流传着他的卖官四部曲:送30万元他“嗯”一声,意思是你的要求会考虑;送50万元他“噢”一声,意思是你一定会得到你要的官;送80万元他“哎”一声,意思是结果比你预想的要好;送100万元他会惊叹地“哟”一声,并主动看你一眼,意思是你可在我的职权内任意挑选想要的官(据2007年第14期《家庭》)。这几个原本没有实际内容的语气词被王有杰赋予了新内涵,活灵活现地表现出他卖官的神态和贪婪的嘴脸。同时也可以看出,王有杰在卖官中不搞“大锅饭”,而是以官论价,以价授官。
与王有杰一样,大凡贪官在利用公权收受贿赂方面都有一套“潜规则”,否则卖那么多官办那么多事,如果摆不平,岂不乱了套?纵观贪官收钱,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一个是“公平交易型”。安徽省阜阳市委原秘书长张华琪在担任颍上县委书记期间,调整干部的标准是:“不送不重用,送少动一动,送多往上蹦。”河南省上蔡县委原书记杨松泉在卖官时也明码标价:财政局局长40万元、人民医院院长30万元、各乡镇党委书记6万元至10万元不等。安徽省定远县委原书记陈兆丰也有“多送多得、少送少得”的原则。
另一个是“理直气壮型”。贪官收钱时一般奉行“三不”原则:不客气、不寒暄、不拒绝,完全是一副理直气壮、理所应当的样子。浙江省交通厅原厅长赵詹奇在国外打电话让儿子到林某那里去拿钱,并说:“外国人的钱不好查,你大胆地拿!”于是,600万元轻松到手。湖南巴陵石化公司原副董事长罗明安对其下属公司经理何义说,女儿出国没钱。何义就让有求于他的廖某给罗送钱。廖问罗:“需要多少钱?”罗答:“先弄2万元。”廖以为是人民币,罗又补充道:“美元最好。”
还有一个是“多多益善型”。因一起纠纷案件,作为原告的王文汉,向湖南省郴州市纪委原书记曾锦春行贿9万元,但官司最后仍败诉——原来被告给曾的钱比他还多。在另一起采矿纠纷中,曾锦春开始支持送过钱的临武县某矿,但金子坪矿送给他100万元,此后曾锦春又站到了金子坪矿一边。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委原书记张改萍收到干部王俊杰10万元后,王如愿当上了区外事旅游局局长。后来王俊杰觉得这个局长太“便宜”了,又给张改萍补交了1万元,张欣然笑纳。有人说,张改萍的特点是“敢”与“真”:敢收钱,真办事……
其实,虽然世上贪官贪贿的手段各异,然而其贪婪的嘴脸都是一样的,问题是善良的人们切不要为其表面的托词所误导,反腐任重道远,反腐未有穷期!到是应该像一枚警钟,挂在我们的头上,时时地鸣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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