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没有就算了
15日上午,河南洛阳市原市委书记之子孙一受贿案,在湖南浏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对自己的犯罪事实,孙一供认不讳。据查,孙受贿金额211.8万元,800多万巨额财产来源不明。(2009年4月16日《长沙晚报》)
报道称,出生于1975年9月的孙一,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河南省地税局所得税管理处工作。几年后,他被提拨为主任科员(正科级)。那么,一个小小的税务机关科级干部为什么会拥有千万家财呢?答案是不言自明的,他有一个当高官的好爸爸。
就因为有一个当高官的好爸爸,自2005年至2006年,孙一在审批经办“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项目的过程中,先后受贿钱物130余万元。
就因为有一个当高官的好爸爸,孙一可以一次性收取感谢费30万元。
就因为有一个当高官的好爸爸,2004年至2006年期间,孙一通过找父亲孙善武打招呼的方式,帮助时任洛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赵红现,相继当上了洛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洛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支队支队长。赵红现先后送给孙一感谢费50万元。
然而,正如陈毅所断言的,手莫伸,伸手必被捉。2007年初,孙一被中纪委“双规”。据检察机关对孙一一家财政状况的了解,其和妻子张媛媛名下有3处房产、2辆汽车、一个商铺,并还预定5套住宅,美元、港币、基金、股票等共计一千多万元。据孙一自己交代,他和妻子一起每年的工资奖金共计7万元左右,以参加工作8年计(1998年工作,2006年案发),不过区区56万余元。
真是“不说不知道,一说吓一跳”,就因为有一个当高官的好爸爸,一个参加工作只有8年的孙一就拥有了千万家财,令人乍舌。
但是,正如一句格言所说的,没有钱,饿死人,钱太多,毒死人。如今的孙一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由于他的贪婪,使他失去了自由,害苦了家人,真不知道以后如何面对妻儿。“那些不走正道的不义之财,肯定是靠不住的。”此时此刻的孙一泣不成声。应该说,事到如今,孙一才黄粱梦醒,才良心发现,才大彻大悟,但悔恨已晚,留下的只能是刻骨铭心的教训。
然而,细想想,孙一能有今天,他的“好爸爸”孙善武难逃其究。在其“好爸爸”看来,自己身处高位、手握重权,“父贵”早已实现了,而接下来所做的一切为的都是“子荣”。为了“子荣”,他费尽心机、用尽手段,时而幕后、时而台前,无所不用其极。要知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其最终结果只能是父子双双入狱。有报道称,孙善武因严重违纪,已被中纪委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由此可见,贪欲无度,牢狱自筑。孙一的今天也验证了 “上梁不正下梁歪”的古训,值得我们思考、警醒。
编辑: 张晓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