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晚上,宁波一名女网友在一家论坛上发帖,征人“陪睡”,最后还注明:没有肌肤接触。(2月23日《钱江晚报》)
虽然,某些低俗刊物有“陪睡”广告,记得前些日子江苏扬州也有孤寡老人有偿应征异性陪睡的新闻。但舆论认为,该职业未经国家工商部门核准,属违法职业。公安部门指责,异性陪睡带有“三陪”含义,为涉黄非法职业,应予以取缔。宁波女网友“粉红色DE”不能以杂志刊登广告为依据,在网络媒体上公开征异性“陪睡”,如果成为事实将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这位女网友所称,“没有肌肤接触”的异性“陪睡”,完全是欺人之谈。少男少女,同居一室,人非草木,日久生情。即使该女网友是一位纯情女子,但要求为其陪睡的男子,必须经过职业培训,纯属一厢情愿。现实生活中那个男子真有“坐怀不乱”的心理定力。而且,春秋时代的君子柳下惠坐怀不乱的故事,是在1000多年之后的元朝才被文人墨客编撰传播,是为其统治阶级的理学服务的,是否真有其人,无从考证,值得怀疑。
在异性交往社会舆论倾向于开放的今天,人们很难做到少男少女如同“粉红色DE”女网友所描述的那么浪漫的“陪睡”情景:陪睡的人坐着,在睡觉的人睡之前讲点故事,或者读点报纸,讲点快乐的事,或者只是安静的陪同。“就如火车卧铺那样的,旁边有人陪我就好。为的是那份安全感。”
笔者预测,能做到柳下惠“坐怀不乱”者恐怕要万里挑一;多数应征者恐怕为了高额陪睡费而来,得个财色双收,口头调情;难说没有引狼入室,被色胆包天之徒实施性侵害,打破理想主义的陪睡美梦。
本人奉劝“粉红色DE”女网友,从保护自己的角度出发,还是趁早打消应征异性陪睡的念头。如果确实独处寂寞,可以与一起打工的同乡好友坦诚交流,多交些现实生活中的好朋友,切莫做那种花钱违法生是非的蠢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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