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晓哲
世界上有离谱的事,却没有比祭拜了20年的骨灰盒不是自己的妈更离谱。4月25日天上午,尹先生和家人到(北京)八宝山人民公墓为母亲迁墓时发现,母亲的独墓内竟然存放着两个骨灰盒,且均不是母亲的骨灰。惊讶之余,尹先生一家悲痛欲绝,“祭拜了20年,拜的竟然不是自己的亲人”。公墓管理方表示将尽快查明原因,妥善解决此事。(4月26日京华时报)
这显然是对尹先生和家人感情的极大伤害!试想,年年到扫墓祭拜以寄托对亲人的哀思,却20年来年年拜的不是自己的母亲,还有比这更令人痛心疾首的吗?这个严重的错误,恐怕不是墓地管理方表示尽快查明原因就能够解决的了的,甚至即使给予部分赔偿也依然难以弥补这家人心理上的极度愤懑与哀伤。
公墓管理单位无论怎样辩解,其责任心极差是跑不了的。由于实际需要对葬者进行迁坟,可以理解,但迁坟的过程中,多一些责任心,多一些对死者及其家属的负责,又怎会发生这样原本不该发生的伤害人的事呢?如果,管理人员能够严格规范管理程序,多一份道义和关怀,多一些恪尽职守,也断乎不会让一家人年年祭拜的不是自己的母亲。
管理单位为了日常运营,可以适当考虑公墓管理利润。实质上这已经是公众最大的宽容了,做为民政部门几乎垄断的殡葬市场,公墓管理的幕后老板当然跑不了民政机关,公墓的本质应该是公益事业而不是唯利是图。我们抛开这些不说,人家家属可是向公墓管理方年年交着白花花的“银子”哪,“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从合同及合理合法的角度,妥善维护死者及家属的合法权益也是应该的吧。又怎能如此疏忽?如此漠视?如此漫不经心呢?
查明事实远远不够,即使进行赔偿也还是远远不够。自己的母亲,20年来尸骨未安、没有着落,究其原因就是公墓管理方的失职!那么,一个真相加一个道歉,就能弥补的了吗?如果实在不想给死者亲属们一个圆满的交待,笔者建议,让这些公墓管理人员也亲自尝一尝,如果20年祭拜的不是自己的母亲,心理会是怎样一种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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