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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犯年龄“躲猫猫”缘于信息不公开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09-04-29 14:18:03报料热线:81850000

  邓辉林

  一名涉嫌劫杀出租车司机的19岁少年,其年龄却因为办案民警为其办理假护口,在公安机关的卷宗上被记录为17岁。这一改动对犯罪嫌疑人来说生死攸关:因为按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年龄不足18岁者将不适用死刑。(4月28日《新京报》)

  没想到,继看守所内发生“躲猫猫”游戏致死被羁押者的事件后,现在连犯罪嫌疑人的年龄也可以“躲猫猫”了。更让人惊诧不已的是,这出犯罪嫌疑人年龄“躲猫猫”的游戏,竟是由“猫”对“鼠”玩出来的——负责抓捕犯罪嫌疑人、负有维护法律公平正义神圣职责的公安机关人员,竟然如此“好心”地为犯罪嫌疑人谎造年龄!

  发生在办案民警和公安机关内部的这起黑幕,不仅是责任人员对于本职的背叛,对于法律的践踏,也是对于受害者的大不敬,对于受害者家属的极大伤害。

  听说了看守所内牢头狱霸可以把同室关押者打死打残,现在又看到了办案民警为犯罪嫌疑人篡改年龄,这些见不得光的行为不由得令人反思:该如何让社会公众切实监督公安机关行政执法?如何在公安机关行政执法的专业性、保密性与其应受社会监督的公开性之间取得平衡?

  不可否认,一些行政机关和部门,因为事涉办理重大案件、国家信息安全等敏感事项,确实有对其部分工作进行加密、保密的需要。因此,这些行政机关和部门的部分工作,往往也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之列。但保密的范围应该严格被限定、逐步缩小,而不是被逐渐扩大或者继续维持原有范围,这一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也可找到依据,因为第二章“公开的范围”第九条就说:行政机关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对于被劫杀出租车司机的亲朋好友来说,公安机关办案过程自然也在上述应当公开的信息之内。但这一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年龄疑点,是被害者妻子在公安机关未告知其相关信息的情况下,由自己在对照案件新闻报道和检察院起诉书后察觉的。换句话说,被害者妻子未被告知犯罪嫌疑人年龄在办案记录上出现改动这一重大信息。毫无疑问,办案机关没有尽到相应的信息公开和告知义务。如果办案的公安机关被严格要求公开这类信息,接受包括人大、检察院和社会公众的监督,那办案民警吃了豹子胆估计也不敢在犯罪嫌疑人年龄上做手脚。

  因此,该公开的信息还是要公开,否则类似黑幕还会层出不穷。呼吁特定行政机关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行政执法的依据、过程、结果等信息,不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更是人民群众的需要。对于人民群众来说,行政机关秘密越少,就越能受到监督,就越值得人民放心和信赖。对于行政机关而言,也应深刻体察人民群众的知晓愿望,理解他们的这种愿望并非出于“刺探秘密”的目的,而仅是出于自保与免于恐惧的底线诉求。

编辑: 张晓纠错:171964650@qq.com

疑犯年龄“躲猫猫”缘于信息不公开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09-04-29 14:18:03

  邓辉林

  一名涉嫌劫杀出租车司机的19岁少年,其年龄却因为办案民警为其办理假护口,在公安机关的卷宗上被记录为17岁。这一改动对犯罪嫌疑人来说生死攸关:因为按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年龄不足18岁者将不适用死刑。(4月28日《新京报》)

  没想到,继看守所内发生“躲猫猫”游戏致死被羁押者的事件后,现在连犯罪嫌疑人的年龄也可以“躲猫猫”了。更让人惊诧不已的是,这出犯罪嫌疑人年龄“躲猫猫”的游戏,竟是由“猫”对“鼠”玩出来的——负责抓捕犯罪嫌疑人、负有维护法律公平正义神圣职责的公安机关人员,竟然如此“好心”地为犯罪嫌疑人谎造年龄!

  发生在办案民警和公安机关内部的这起黑幕,不仅是责任人员对于本职的背叛,对于法律的践踏,也是对于受害者的大不敬,对于受害者家属的极大伤害。

  听说了看守所内牢头狱霸可以把同室关押者打死打残,现在又看到了办案民警为犯罪嫌疑人篡改年龄,这些见不得光的行为不由得令人反思:该如何让社会公众切实监督公安机关行政执法?如何在公安机关行政执法的专业性、保密性与其应受社会监督的公开性之间取得平衡?

  不可否认,一些行政机关和部门,因为事涉办理重大案件、国家信息安全等敏感事项,确实有对其部分工作进行加密、保密的需要。因此,这些行政机关和部门的部分工作,往往也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之列。但保密的范围应该严格被限定、逐步缩小,而不是被逐渐扩大或者继续维持原有范围,这一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也可找到依据,因为第二章“公开的范围”第九条就说:行政机关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对于被劫杀出租车司机的亲朋好友来说,公安机关办案过程自然也在上述应当公开的信息之内。但这一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年龄疑点,是被害者妻子在公安机关未告知其相关信息的情况下,由自己在对照案件新闻报道和检察院起诉书后察觉的。换句话说,被害者妻子未被告知犯罪嫌疑人年龄在办案记录上出现改动这一重大信息。毫无疑问,办案机关没有尽到相应的信息公开和告知义务。如果办案的公安机关被严格要求公开这类信息,接受包括人大、检察院和社会公众的监督,那办案民警吃了豹子胆估计也不敢在犯罪嫌疑人年龄上做手脚。

  因此,该公开的信息还是要公开,否则类似黑幕还会层出不穷。呼吁特定行政机关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行政执法的依据、过程、结果等信息,不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更是人民群众的需要。对于人民群众来说,行政机关秘密越少,就越能受到监督,就越值得人民放心和信赖。对于行政机关而言,也应深刻体察人民群众的知晓愿望,理解他们的这种愿望并非出于“刺探秘密”的目的,而仅是出于自保与免于恐惧的底线诉求。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张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