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遥远之城
中纪委等四部门日前发布通知,对于举报党政机关“小金库”的按照追缴数额的3%-5%奖励举报人,最高奖金不超过10万元。
按照这个标准算了一下,一个举报人若想拿到10万元的最高奖金,最多可以举报的“小金库”数额不超过200万元,不然你就白举报了,多举报不多得。
就算是拿到了奖金,也管用不了几年。按照前不久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城镇职工平均收入来算,一年也就2.9万元,10万块钱马马虎虎管得三年的开销,这还没有考虑举报人所在的城市和行业的特殊因素。按正常逻辑,能够私设百万元以上“小金库”的单位,其行业优势和收入水平之高可想而知,10万元恐怕也只相当于年把两年的收入了。
一个知情人如果要举报“小金库”,必定会冒着很大的风险。首先,你要举报,就得有线索,道听途说肯定是牛头不对马嘴,别人也不理。有线索就肯定是个中之人,“小金库”的分配想必也都有份,一旦举报了,“小金库”被收缴,自己同样少了一块“灰色”收入,说不定还要把吃了的给“吐”出来;第二,就算举报作得再隐蔽,也有蛛丝马迹被发现。断了别人的财路,害了领导的前程,将来打击报复甚至降职开除都是不难预料的。而且,今后恐怕也很难再找到愿意接受你这个“告密”者的单位,这种“无间道”是打算丢了饭碗和活路的生意。
所以,算算举报的收益和成本,估计绝大部分明智的人都不会选择“举报”这个形式,省得卖了别人又卖了自己,还没有个好价钱,反而落得个背井离乡、生活无着。
当然,查处“小金库”,提高奖金不是唯一的选择,但是如果没有与举报的风险和代价相对等的收益,这种举报的形式就容易失去实际意义而落空。要真正发挥举报的作用,就必须使得举报的收益大大高于成本,才能够“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产生预期的效果。事实上,象其它一些案件查处的举报奖励,有不少可供借鉴。像过去有举报光盘生产线的奖励,一条就是50万元。有举报制假贩假的,奖励也都按照查处金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就是举报个重案在逃犯,也少不了上十万的奖金。因此,要真正发挥好举报的作用,实行奖金按照比例提取、上不封顶的政策,对于举报者更具吸引力,对于腐败者也更有杀伤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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