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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被领导玩弄仅仅是“家丑”?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09-04-30 10:07:41报料热线:81850000

余人月

  河南某县一公安局长霸占多位女警,直到贪污腐败问题被查实,才断掉多年的春梦(4月29日《楚天金报》)。这个故事(因文中皆是化名,真实性不得而知,且归入故事一类),如果不是安上了“小老板扳倒公安局长”的噱头,实在是了无新意。

  刚有过陕西西乡粮食局局长曾是强奸犯的奇闻,早一点的有原宝鸡市市长庞家钰,霸占他人妻子成性。这类的流氓领导之多,让人开骂的兴趣都没有了。而流氓领导的猖狂都有一个共同点——无不是拔出腐败问题的萝卜而带出凌辱下属的泥。

  强奸犯局长是因救灾粮掺假被双规才露出不堪的老底,“拉链市长”也是栽在贪污腐败案上。这未免让人心惊,如果豺狼领导只是好色,并不贪财,是不是就能将女职工的霸占一直进行到底?答案是不言而喻的。

  对浙江丽水、贵州习水的女中学生被性侵犯,社会在痛恨无良的坏人时,也曾为孩子的忍辱负重而叹息。可孩子们毕竟不懂事,或被小利所惑,或被邪恶所迫,不能勇敢地起来诉诸法律。而这些女职工被领导糟蹋时,都是成年了,又是什么让她们一次次壮大着领导的色胆?

  “舍不得媳妇套不着狼。”有一边骂庞家钰为“高衙内”,一边又拿妻子的身体赌官位,这是无耻在上演;有害怕家丑外扬,“这事毕竟不光彩”而被迫隐忍公安局长的淫猥,这是懦弱在哭泣;有为保位置,深谙“官大一级压死人”而装聋作哑的,这是奴性在支配猪脑袋;而庞家钰居然能一语双关地羞辱人家,“你媳妇最近表现不错,我很满意……”这是权力在可怕地狞笑。强奸犯局长将女工的未婚夫打跑时,“当年我们也告过他,但没有人理会!”警花落入局长魔掌,其夫寄出几十份举报信,但都石沉大海。

  这又是一种权力在为虎作怅!

  曾任山西绛县法院副院长的姚晓红,人称“三盲”院长。姚案爆出时,山西大学的一位法学教授说,“姚的主要犯罪事实都出现在1986年到1998年期间。这段时间正是法制建设刚刚开始的时候,各项法律制度还不完善。”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曾认为,近些年来,随着国家法制化的进步,各项监督制度都比前些年完善了。“舞女当法官、流氓提院长”的土壤早已不存在了(据瞭望东方周刊 )。

  现在看来,恶之花的土壤并未完全消失,虽然对姚晓红之类的科级干部,不必再由总书记亲自过问才得以拿下,但我们不得不承认的现实是,对领导的作风问题,虽有党纪国法,虽有三令五申,还没有哪个是因独独这一条而中箭落马的。公安局长霸占警花的故事中,其夫花了九牛二虎之力,因种种“机遇”中搜集到局长经济问题的铁证,才最终将流氓扳倒。这不能不说是悲哀。究其原因,不能不说在一些领导眼中,将男女问题当作隐私,或是个人事务看待有关。了不起敲敲边鼓,说些“注意影响”之类不痛不痒的话,客观上默许纵容了恶行。

  妻子被领导玩弄,并非当事人的“家丑”,实是官场之恶,法律之耻。对此,有关方面任何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为民女作主,无异于帮凶共犯,应负连带责任。

  当事人也要勇敢与邪恶作斗争,不怕捅破那层所谓“家丑”的窗户纸才是。

编辑: 张晓纠错:171964650@qq.com

妻子被领导玩弄仅仅是“家丑”?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09-04-30 10:07:41

余人月

  河南某县一公安局长霸占多位女警,直到贪污腐败问题被查实,才断掉多年的春梦(4月29日《楚天金报》)。这个故事(因文中皆是化名,真实性不得而知,且归入故事一类),如果不是安上了“小老板扳倒公安局长”的噱头,实在是了无新意。

  刚有过陕西西乡粮食局局长曾是强奸犯的奇闻,早一点的有原宝鸡市市长庞家钰,霸占他人妻子成性。这类的流氓领导之多,让人开骂的兴趣都没有了。而流氓领导的猖狂都有一个共同点——无不是拔出腐败问题的萝卜而带出凌辱下属的泥。

  强奸犯局长是因救灾粮掺假被双规才露出不堪的老底,“拉链市长”也是栽在贪污腐败案上。这未免让人心惊,如果豺狼领导只是好色,并不贪财,是不是就能将女职工的霸占一直进行到底?答案是不言而喻的。

  对浙江丽水、贵州习水的女中学生被性侵犯,社会在痛恨无良的坏人时,也曾为孩子的忍辱负重而叹息。可孩子们毕竟不懂事,或被小利所惑,或被邪恶所迫,不能勇敢地起来诉诸法律。而这些女职工被领导糟蹋时,都是成年了,又是什么让她们一次次壮大着领导的色胆?

  “舍不得媳妇套不着狼。”有一边骂庞家钰为“高衙内”,一边又拿妻子的身体赌官位,这是无耻在上演;有害怕家丑外扬,“这事毕竟不光彩”而被迫隐忍公安局长的淫猥,这是懦弱在哭泣;有为保位置,深谙“官大一级压死人”而装聋作哑的,这是奴性在支配猪脑袋;而庞家钰居然能一语双关地羞辱人家,“你媳妇最近表现不错,我很满意……”这是权力在可怕地狞笑。强奸犯局长将女工的未婚夫打跑时,“当年我们也告过他,但没有人理会!”警花落入局长魔掌,其夫寄出几十份举报信,但都石沉大海。

  这又是一种权力在为虎作怅!

  曾任山西绛县法院副院长的姚晓红,人称“三盲”院长。姚案爆出时,山西大学的一位法学教授说,“姚的主要犯罪事实都出现在1986年到1998年期间。这段时间正是法制建设刚刚开始的时候,各项法律制度还不完善。”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曾认为,近些年来,随着国家法制化的进步,各项监督制度都比前些年完善了。“舞女当法官、流氓提院长”的土壤早已不存在了(据瞭望东方周刊 )。

  现在看来,恶之花的土壤并未完全消失,虽然对姚晓红之类的科级干部,不必再由总书记亲自过问才得以拿下,但我们不得不承认的现实是,对领导的作风问题,虽有党纪国法,虽有三令五申,还没有哪个是因独独这一条而中箭落马的。公安局长霸占警花的故事中,其夫花了九牛二虎之力,因种种“机遇”中搜集到局长经济问题的铁证,才最终将流氓扳倒。这不能不说是悲哀。究其原因,不能不说在一些领导眼中,将男女问题当作隐私,或是个人事务看待有关。了不起敲敲边鼓,说些“注意影响”之类不痛不痒的话,客观上默许纵容了恶行。

  妻子被领导玩弄,并非当事人的“家丑”,实是官场之恶,法律之耻。对此,有关方面任何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为民女作主,无异于帮凶共犯,应负连带责任。

  当事人也要勇敢与邪恶作斗争,不怕捅破那层所谓“家丑”的窗户纸才是。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张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