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显炬:官方通报,请不要暧昧(中国宁波网)
日前,云南孟连傣族拉祜族自治县教育局就副县长之女率众殴打侮辱初二女生事件发出通报,先前的一些施暴细节在通报里被改述,诸如“嘴塞脏卫生巾”改为“在厕所拿未使用过的卫生巾贴脸”。(京华时报5月26日讯)
在副县长之女率众殴打侮辱初二女生事件发生多日后,官方的通报终于出现。然而,正如人民在邓玉娇案、株洲高架桥垮塌事故官方的通报所看到的一样。原本担负着厘清事实、还原真相的官方通报不仅没能消除我们的疑惑,反倒是让我们的疑惑无限放大。各界一片质疑之声,有论者甚至疾呼公权力这是在“自毁权威”。
“打架”还是“施暴”?“嘴塞脏卫生巾”还是“在厕所拿未使用过的卫生巾贴脸”?通报中对这些案件细节的暧昧表述,使得官方通报的权威性和可信度打了一个大大的折扣。究竟谁在“躲猫猫”?在我看来,这个问题还需公安机关尽快来澄清,教育部门不应该越俎代庖。
事实上,作为教育主管部门云南孟连傣族拉祜族自治县教育局基于满足群众知情权的需要,对案情的通报时必须、必要的。然而,在这份官方的通报中。案情的一些细节却被悄悄修改了。对案情细节的“温柔”描述,使得整个案件的变得十分吊诡。人民在追求真相的同时,也在担心是否会有权力的介入影响到案件处理的公平公正。
此前,受害者曾向媒体回忆,当时有女生向自己嘴里塞从厕所里捡起的脏卫生巾。但在这份通报上,这样的描述却被暧昧的改成在“厕所拿未使用过的卫生巾贴脸”。几字之差,却对施暴者的行径起到了“美化”和减轻的效果。虽然通报没有详细地介绍教育部门的调查过程,但从这样的通报结果来看,教育部门在调查程序上的合法性是值得怀疑值的。至少可以说有避重就轻,为施暴者开脱罪责的嫌疑。
而且,在整个案件的定性上教育部门将其定性为“打架事件”。但凡有常识的人都知道,“打架”和“施暴”是两个不同概念。在承担法律责任上也是不同的。这样的结论本该由公安部门通过详实的调查取证后才能得出的谨慎结论。教育部门在公安机关还没有得出结论的情况下,做出这样的定性是否过于鲁莽?是否有越权之嫌呢?
其实,作为教育部门,在一些涉及敏感的细节上通报应该主动回避而不是匆忙下结论。这份通报之所以会引来潮水般的质疑,正是因为施暴者的家长本身就是主管教育的副县长。在中国这样的社会里,人民很难不怀疑通报背后种种横行的“潜规则”,以及由此造成的事实判断上的故意“错误”和避重就轻。在部门被权力“绑架”下的情况,我们很难相信这样的通报能够完全保持客观公正。
在我看来,教育部门更应该把心思放在对事件的总结上。更应该开展相关的教育工作,严厉追究当事人员的责任。类似于这样的通报,在事实认定上应该回避敏感的问题。把还原真相、澄清事实的权力交还给公安部门,而不是自毁自身权威性和公信力,更不能越俎代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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