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舶司
市舶司始于唐代,盛于宋代,至明末逐渐萎缩。清时设海关废除了市舶司。
古代中国官方进行的其实并非是等价交换的贸易。明政府实行的是“外国有所贡,中国必有所赐”的政策,所赐几乎是所贡的十倍。既然是贡,那么就是贡给皇帝的,接受者就是代表皇帝的市舶司,管理市舶司的往往是宫中派出的太监。
唐玄宗开元年间,广州就设有市舶使一职﹐一般由宦官担任,此为市舶司前身。宋代重视海外贸易,开宝四年在广州设市舶使,掌海上贸易。北宋淳化三年两浙路市舶司从杭州移置明州定海(今镇海)。明州成为通往南亚、中东、非洲东海岸丝绸之路的起航地,开赴日本、高丽(今朝鲜)的商船也大多在这里出发。“南则闽广,东则倭人,北则高句丽,商舶往来,物资丰衍”,明州航海业盛况空前。徽宗崇宁元年七月在杭州、明州(今宁波)、密州(今山东胶县)、秀州(今上海淞江县)等地设市舶司,负责检查进出船只商货、收购专卖品、管理外商。南宋时期,明州是“市廛所会,万商之渊”。清代徐兆昺在《四明谈助》中说,当时明州开明坊前后的大市、中市和后市,百货凑集,四方商船舶满划船场。元代,庆元(今宁波)古江厦码头改称下番滩码头,出洋土货进口番货都在这里集散。定海(即今镇海)也“蛮夷诸番舟帆所通,为一据会总隘之地”。除了与日本通航贸易,庆元与高丽、真腊(今柬埔寨)、印度等国也保持频繁的海上贸易往来。南宋建炎初罢闽、浙市舶司,市舶司的职能归转运司。元同宋制,元世祖忽必烈于广东置市舶提举司,武宗至大期间罢市舶司。元仁宗时,重新在泉州、广州、庆元(宁波)三地设立市舶提举司,掌发放船舶出海公检、公凭,检查出海船舶及管理所辖口岸船只事宜。明初也于沿海各处置市舶提举司,掌海外各国朝贡市易之事。
宋以后,正是世界海上贸易蓬勃发展时期,但明代却逆潮流而行,实施海禁,“明祖定制,片板不许入海”,朱元璋有关海禁的诏令每过一二年就重申一遍。
嘉靖二年,发生在宁波的争贡事件,更使海禁雪上加霜。本来逐渐发展起来的外贸遭受了更重大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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