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健身,避免损体
【案情简介】
某消费者在镇海一健身会所运动后引发横纹肌溶解症住院治疗,与会所方就责任和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向区消保委投诉。消费者认为,健身会所一节课的运动量过大,对运动者健康有损,同时未尽到协议上的教练指导责任,要求退款并赔付医药费。会所方则认为消费者并未在运动场地发生意外,会所方没有责任。区消保委工作人员到现场实地查看后,了解到单车运动的运动量可以自行调节,排除了运动量不可控造成过量损害的可能性。同时发现,会所方虽有比较规范的操作规定,但在实际操作时存在欠缺和不到位,例如对第一次参加运动的消费者,在节奏和运动量如何控制等问题上,缺少指导和提醒。经调解,最终由会所方全额退还消费者会员卡1700元,并一次性付给消费者800元慰问金,消费者表示满意。
【案例评析】
本案中的横纹肌溶解症是因肌细胞产生毒性物质而导致肾损害的一种疾病,俗称肌肉溶解。横纹肌溶解症较常发生于肌肉受到大力撞击、长时压迫或是过度使用之后。部分患者甚至会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及多脏器功能障碍综合征等并发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消费者在相关会所进行健身消费活动时应享有知情权和安全权。经营者在提供相应健身器材和活动时应该详细告知相关操作说明及活动情况,消费者应根据自身情况加以选择,要选择适合自己的健身项目和器械,并制定适合自己的健身计划;在开展健身活动过程中经营者也要规范操作,第一时间做好对消费者的指导、保护和提示,避免因健身而损伤的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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