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加油机误差
【案情简介】
一名消费者投诉庄市某加油站3号加油机“暗藏猫腻,多收钱少加油”,镇海质监分局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调查取证。经宁波市计量检测研究院检定,该加油站3号加油机质量合格。同时,工作人员对加油机进行了开机检查,发现计量器铅封完好,没有加装旁路管线等行为;采用20升标准量筒对3号加油机进行现场检测,结果为19.94升,符合国家加油机检定规程JJG 443-2006中20升小流量检定最大允许误差正负0.30%的规定。区质监分局将情况告知投诉人,投诉人表示满意。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区质监分局要求该加油站对加油机进行调整,以减少误差,从最大程度上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案例评析】
以该案为例,镇海质监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各类加油站加油时要认真关注加油机的标识及所加容量,消费后要保存好相关凭证,如有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反映投诉。同时要求各经营者积极开展加油站诚信计量承诺,规范、理顺纠纷处理机制,并加强加油机的日常保养,杜绝加油机由于机器老化导致计量不准的情况出现,同时要积极开展加油机计量知识宣传活动。
(记者李佳静 整理 绘图:李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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