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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消保委公布2011年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稿源: 镇海新闻网   2012-03-15 11:35:37报料热线:81850000

  规范医疗行为 保护患者权益



  【案情简介】

  2011年5月6日镇海区卫生局接报:一名患者在招宝山街道胜利路某诊所点雀斑后,脸上出现类似毁容的症状。区卫生局工作人员依法进行检查,发现这家“胡某某诊所”的玻璃门上贴有“点痣瘢、专治缠身龙”字样,店内写字台上有各种药水、药品等,但胡某不能现场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镇海区卫生局当场对其予以取缔,并依法立案调查。

  相关部门在进一步调查后发现,胡某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对外进行医疗美容活动,并在点雀斑的非法诊疗活动中获利300元。最后,通过双方协商,患者获赔1万元。按照《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胡某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叁佰元,没收诊疗用的一次性注射器等医疗器械和药品;罚款人民币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评析】

  此案是一例典型的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从事医疗美容的违法案件。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这种医疗行为,并不是普通的生活美容,含有较高的风险,必须是持有医师执业证书,并至少具有3-6年以上相关工作的经历,经过培训取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的人员,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方可以开展。否则极易引起感染、毁容甚至死亡等各类伤害事件,因此在卫生部门大力打击的同时也警示广大消费者,需要医疗美容的务必前往经过卫生部门审批的、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实施,不要贪图便宜、相信民间偏方,接受无资质人员的各类治疗,以免造成各类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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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徐挺纠错:171964650@qq.com

镇海消保委公布2011年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稿源: 镇海新闻网 2012-03-15 11:35:37

  规范医疗行为 保护患者权益



  【案情简介】

  2011年5月6日镇海区卫生局接报:一名患者在招宝山街道胜利路某诊所点雀斑后,脸上出现类似毁容的症状。区卫生局工作人员依法进行检查,发现这家“胡某某诊所”的玻璃门上贴有“点痣瘢、专治缠身龙”字样,店内写字台上有各种药水、药品等,但胡某不能现场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镇海区卫生局当场对其予以取缔,并依法立案调查。

  相关部门在进一步调查后发现,胡某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对外进行医疗美容活动,并在点雀斑的非法诊疗活动中获利300元。最后,通过双方协商,患者获赔1万元。按照《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胡某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叁佰元,没收诊疗用的一次性注射器等医疗器械和药品;罚款人民币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评析】

  此案是一例典型的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从事医疗美容的违法案件。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这种医疗行为,并不是普通的生活美容,含有较高的风险,必须是持有医师执业证书,并至少具有3-6年以上相关工作的经历,经过培训取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的人员,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方可以开展。否则极易引起感染、毁容甚至死亡等各类伤害事件,因此在卫生部门大力打击的同时也警示广大消费者,需要医疗美容的务必前往经过卫生部门审批的、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实施,不要贪图便宜、相信民间偏方,接受无资质人员的各类治疗,以免造成各类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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