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消费须谨慎
【案情简介】
毛先生2011年4月在某汽车4S店新购一汽车,发现其轮胎为 2008年生产的,怀疑店方存在恶意改装新车现象,遂至工商部门投诉。后经工商局工作人员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升级前16寸轮胎和现在使用的升级后18寸轮胎,均归申诉人所有。
【案例评析】
如今,汽车消费已成为消费市场热点,相应的消费纠纷也日趋增多。在此,我们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车过程中注意以下问题:1.买车要做到手续齐全,在挑选好适宜的车型后,不要贪图便宜而到不正规的销售点购买;2.消费者应收集好购车合同、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售后保修卡、车辆使用说明书以及其他文件或附件等,同时要仔细阅读有关条款,对有疑问或意思模糊的地方向经销商咨询。若发现购车合同中有明显的“霸王条款”,应据理力争或向工商部门咨询;3.提车时,要仔细检查车辆是否符合要求,有没有质量问题。要注意核对车型的排气量、出厂年月、车架号、发动机号等内容,如果发现遗漏和失误要立即提出来并要求销售点更正。
编辑: 徐挺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