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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精神疾病康复者孤独生活在医院 享受不到亲情温暖

专家呼吁:给他们更多关爱,使其重返社会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2年10月18日 08:21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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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住院9年家属一次也没来探望过

  “我女儿打电话来了,要接我出院去北京……”这是64岁的谢阿姨常念叨的一句话。可是,9年多过去了,谢阿姨口口声声念叨的女儿从来没出现过。

  2003年4月15日,谢阿姨精神分裂症发作,被人送往市康宁医院。病区护士长回忆说,送谢阿姨入院的陈女士,自称是谢阿姨的朋友,但陈女士不肯透露关于谢阿姨家属的详细情况,只称谢阿姨有家人长居美国。

  2007年7月3日,康宁医院收到谢阿姨家属汇过来一笔预缴款,此后,她的美籍家属再无任何音讯,住院费用更是无从谈起。而此前偶尔会来医院探视她的陈女士,再也没在医院出现过,联系方式也变更了。

  很少有老人过年过节被子女接回家

  在市康宁医院,像这样有精神疾病的老年患者,被家属遗弃并非个别。粗略估计,目前在该院住院的精神疾病康复者中,至少有16位老人,其家属是多年不闻不问。把已经康复的或者是处于病情稳定期的老人,接回家过节的,更是极少数。

  市康宁医院老年康复护理中心收治的多是些有精神疾病症状的老年人。医护人员告诉记者,这些老人,经过康复治疗多多少少有所好转,他们并不像子女们想像得那么糊涂。中秋节那天,有个老人被女儿接回家过节,一群老人都出来看,那眼神别提多羡慕。只可惜,这样的子女太少了,中心住着约200名老人,过年过节能被子女接回家的人很少。

  家庭和社会亟须克服偏见和歧视

  市康宁医院院长胡珍玉告诉记者说,一般来说,精神疾病患者经过1-2个月住院治疗后,就能基本恢复正常,可以出院和正常人一样生活,回家继续康复疗养。接触社会对于精神疾病患者的康复非常有益,特别是家人和社会的关爱,可以使治疗期大大缩短。

  按照有关规定,只有家属来办理出院手续,患者才能出院。而根据《宁波市精神卫生条例》规定,精神病人的亲属作为法定监护人,应该履行办理病人出院手续的职责。“但该规定没有强制的措施。”胡珍玉说,“我们能理解精神疾病患者家属的担忧,但更同情患者的遭遇。他们只是病人,而且病情大都已康复。和正常人一样,他们渴望自由,也应该有获得自由的权利。”

  “只有家庭和社会克服偏见和歧视,给予精神病患者更多的关爱,他们才能真正回归社会,开始新的生活。”胡珍玉呼吁说。记者 叶海英 通讯员 曾蔚 

  编辑: 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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