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邮箱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新闻 > 宁波新闻联播 > 北仑 正文

新婚妻子扬言,若要同房就同归于尽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2年10月18日 12:48   【 】 【打印
0

  小唐今年27岁,是北仑一家小企业的员工,去年初,他经人介绍认识了来自重庆的同年纪的小蔡。2011年7月,两人登记结婚。

  两人办理结婚登记后的第一晚,小蔡称自己身体不舒服,拒绝了小唐同房的要求。此后的一个月中,小蔡继续以各种理由拒绝了小唐,小唐感到十分郁闷。两人多次为此事发生争吵,吵着吵着便动手打了起来。去年国庆前夕,两人爆发了一次激烈的骂战。小唐说,小蔡在愤怒之下,竟随手拿起了放在桌上的剪刀比在了他的脖子处,同时拿起一把水果刀比在了自己的下巴上,狠狠地扔下了一句,“你再逼我,我就跟你同归于尽!”小唐当即愣在了原地,小蔡扔下了两把刀,转身回房间收拾了些衣服,径自离开了他们的家。这一走,就是半年。

  期间,小唐也曾电话联系小蔡及她的家人,但他们都只表示小蔡情绪不佳需要调整。今年3月,小蔡又自己回来了。只是回来后的小蔡,除了脾气有所改善外,依然没有其他改进,两人之间的矛盾再次升级。小唐称,“斗争”最激烈的一次,小蔡拿着菜刀追着小唐跑出了门,小唐赶紧跑到了派出所报警,当派出所民警赶到时,小蔡竟正在往地面上浇汽油,还扬言要把整个家一起烧毁。后来在民警的劝说下,小蔡收拾了房间再度离开了。

  今年7月,小唐来到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两人离婚。开庭当日,小蔡未出现在庭审现场。庭后,法官与小蔡电话联系,她只表示自己同意离婚,并要求小唐协助其将户口迁回老家。随后,小蔡还给法官寄来了书面信函,再次重申了自己在电话中的意思。

  法院结合原、被告双方婚后的夫妻关系状况及各自对离婚的态度,认定原、被告夫妻关系确已破裂。16日,法院依法缺席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 (通讯员 黄宇)

  编辑: 郭静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