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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记卡莫名欠下5分钱 当事银行展开自查并致歉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2年11月07日 11:00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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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能透支的贷记卡莫名其妙欠下5分钱》后续报道

  中国宁波网讯 市民杨先生的一张不能透支的贷记卡,莫名其妙欠下5分钱,5年下来,超限费、滞纳金、利息已经滚到了近700元。11月5日,本报刊发相关报道后,引起银行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昨天,当事银行立即展开了自查,核实后与持卡人杨先生进行了沟通,说明息费产生情况,并就此事给杨先生造成不便表示歉意。

  当事银行表示,经他们调查,2006年10月25日,杨先生所在的公司在该行北仑一家支行统一办理了代发工资的贷记卡,授信额度0.01元。

  从2006年11月20日到2007年5月18日,这张贷记卡每月均有工资代发存入。2007年9月7日,这张贷记卡内余额为301.95元,当天杨先生在非发卡行的ATM机取款300元,卡内扣除2元跨行取款手续费,由于交易时贷记卡的息费不受授信额度控制,因此卡内形成余额为-0.05元。根据信用卡有关计息及费用规定:信用卡利息、费用等其他原因导致超过信用额度的,属于超额使用信用额度。就此,杨先生的这笔取款还产生了一笔“超限费”,每月1元(该行“超限费”于2009年2月起不再收取)。

  然而,持卡人杨先生却对此事一点不知情,一直没有向银行缴纳因跨行取款产生的超限费及0.05元的欠款。从2007年9月至2012年9月,超限费、滞纳金、利息累计产生的息费达到了694.96元。

  昨天,当事银行向本报表示,5年里,银行也曾多次联系杨先生,因杨先生工作单位调动,联系电话变更,使银行无法及时联系到杨先生,从而产生了多年累积的息费。

  针对该问题,当事银行提出了三个解决措施:杨先生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的不良记录问题,该行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提请,并及时更改客户征信记录;这些年,杨先生的银行卡产生的息费,银行也将根据信用卡业务的相关规定和造成息费累积的实际原因,与客户进行协商处理;针对这一事件,银行也将进一步增强客户服务意识,提高柜面操作人员业务素质和问题处理能力,并落实服务首问责任制,切实提高服务能力。

  昨天晚上,杨先生也给本报来电表示,当事银行已积极与他进行了沟通,他对当事银行事后处理结果及服务态度感到满意。(记者张寅)

  编辑: 陈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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