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喜之日放鞭炮庆祝,不料炸伤了伴郎徐某的下身要害部分,构成十级伤残。此后,徐某将销售鞭炮的超市告上法院,索赔5万元。昨天,在镇海法院法官的调解下,超市方赔偿徐某2万余元。
今年5月5日,是徐某的好友李某的大喜之日。
当天一早,李某收拾停当后,在伴郎徐某的陪同下,带着在镇海一家超市买的鞭炮,到海曙区迎接新娘。
按照习俗,新郎一行进了新娘家所在的小区,就开始放鞭炮庆祝,小区里顿时热闹非凡。就在这时,大家忽然听到伴郎徐某一声惨叫,紧接着看到他捂着下身躺倒在地,表情十分痛苦。
原来,有一个鞭炮在燃放时,炮筒突然炸开了,碎片四处迸射,击中了伴郎徐某。大家赶紧把徐某送到医院进行治疗。经检查,徐某为右侧睾丸及附睾裂伤。后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徐某构成十级伤残。
这起突如其来的变故,不仅让徐某受了伤,也让当天的婚礼未能正常举行。
徐某认为,之所以发生这样的事情,是因为鞭炮的质量有问题,超市方作为销售者,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在与超市几次协商都没有结果后,徐某将超市告到镇海法院,要求超市赔偿5万余元。
昨天上午,镇海法院审理了该案。
法庭上,超市负责人辩称,超市有烟花爆竹的销售许可证和合格证,鞭炮的质量肯定没有问题。徐某之所以被炸伤,是因为他没有和鞭炮保持安全距离。超市不应承担责任。
双方在法庭上激烈争论。最终在法官耐心的调解下,双方最终互相谅解,达成调解协议,由超市赔偿徐某2万余元,了结此案。记者 胡菲 通讯员 晓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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