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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站候车女子被人暗贴下流字条 多网友称有相同经历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10月24日 07:15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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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宁波网讯 “华泰一期车站买个早点,随身拎的黑袋子就被偷偷贴上这么恶心的东西……现在还有这种变态狂,女孩子怎么敢出门?”昨天上午8时20分,网友“Bunny-Lee1987”的一条微博,顿时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

记者随后联系上该网友。她姓李,今年27岁,住在鄞州四明中路附近。李小姐说,昨天上午8时左右,她走到钱湖北路的华泰剑桥一期公交站,候车去上班,其间在站旁一家早点摊买了一份早餐。

当李小姐买好早餐走到公交车站,忽然发现自己拎的环保袋下方贴了张折好的纸条。

这张纸条是用双面胶粘的。李小姐打开一看,上面的文字内容淫秽恶心,且语带威胁。李小姐感到既生气又害怕。

此事在微博上迅速“发酵”,众多网友对此表示愤慨,其中有人说曾有相同的经历。一位史小姐告诉记者,8月31日下午,她坐公交从东钱湖到海曙区。随后朋友发现其腰部被贴了张内容淫秽的纸条。

有人将史小姐那张纸条图片和李小姐的对比,发现笔迹相同,内容也几乎一样。而且史小姐当时曾在鄞州电信局站点转过车,该站点与李小姐所处的站点距离很近。

此外,网友“徐小册”更是气愤地说:被贴过3次,“也是这样的字,这样的纸,用双面胶贴的。估计是事先写好的,临时写的不可能这么整齐。”

据悉,鄞州警方接到群众反映后,已安排警力对此事展开调查。警方表示,如有知情人士和目击证人,请拨打报警电话或@鄞州公安提供线索。同时提醒女士若遇到类似事件,应保持冷静,记住对方体貌特征,果断报警。

新闻链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记者沈孙晖 通讯员曹侃侃)

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