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昨天,靠偷自行车“换饭吃”的单某,受到法律惩处。
单某,25岁,江西人,去年到奉化,在工地上打零工。做了一阵后,单某觉得工作太累,便打起了歪主意。
今年5月,单某在街上闲逛,看到一辆红白相间的捷安特山地车。骑车人把车停在路边,转身进了旁边的一家小超市买东西。单某当即骑着车跑了。之后,车主报案说,那辆山地车是他2年前花了3000多元买的,“进超市买瓶水的工夫,车就不见了。”
此后,单某一个月之内陆续偷了9辆自行车,多数是“捷安特”山地车。
这些车市面售价在千元以上,单某将车骑到暂住房附近的一家修车店,以每辆80元至100元价格贱卖。
修车店的老板说,单某刚开始说是替朋友卖的,但后来车子越来越好,觉得不对劲,怀疑是单某偷来的,便报了警。后来,民警在修车店抓到了单某。案发后,部分自行车被追回并发还给了被害人。
昨天,单某因犯盗窃罪被奉化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记者余建文 通讯员冯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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