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偷走雇主娄女士一枚价值18万元港币的钻戒。但钻石上的标号,终让张某无所遁形。
据介绍,娄女士家住鄞州万科金色水岸小区。2011年9月,她曾托人在香港买了一枚价值18万元港币的钻戒。今年4月,张某通过中介到娄女士家做保姆。
6月20日,娄女士忽然发现放在房间梳妆台上的钻戒不见了。夫妻观察张某一段时间后,发现她有重大嫌疑,遂于7月21日向首南派出所报警。当时,民警依法传唤张某,但因没有足够的证据证实,只得将其释放。后来,娄女士换了一个新保姆。
事有凑巧!新保姆与张某认识。11月20日,她无意中发现张某手上戴着一枚钻戒,很像娄女士失窃的那枚,遂将情况向雇主反映。11月23日,民警经过调查,在张某暂住房找到了她。
面对询问,张某又说了一段“故事”:她确有一枚钻戒,是2003年4月过生日时,丈夫以5888元价格买来的。为此,民警次日特地带着她的“生日”钻戒,到天一广场一家珠宝店检验,结果发现钻石上的标号与娄女士钻戒鉴定书上的编号是一样的。
经查,张某今年50岁,嵊州人,1992年8月与老公王某来宁波打工。目前,她已被刑事拘留。(记者沈孙晖 通讯员李飒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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