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1日起,我市出台《加快黄标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和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政府奖励补贴实施办法》,拉开了全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的序幕。昨天,记者从宁波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公室了解到,截至3月10日,我市已累计淘汰黄标车3241辆,其中887辆符合提前淘汰奖励补贴申请,预计拨付补贴奖金额1200万元。目前,奖金拨付流程正在审核中,将于近日完成发放。
“淘汰的3241辆黄标车的污染排放量相当于9万辆国四排放标准的车辆。与去年2月份淘汰的164辆黄标车相比,淘汰量增加20倍,比去年第一季度淘汰量802辆增加4倍,淘汰效果显著。”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公室副主任裘杰说。
未通过环保检验的车辆
提前淘汰能申请补贴吗
记者从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公室了解到,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政策出台后,前来询问的市民络绎不绝。裘杰说:“我们发现,部分车主对黄标车的定义还存在误解,一些市民把未通过环保检验的车辆当作黄标车提前淘汰来申请补贴,这是不符合政策规定的。”
黄标车定义是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即国0汽油车和国0、Ⅰ、Ⅱ柴油车),不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很多市民,把黄标车与尾气排放检测不合格的车辆等同,实际上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国Ⅰ、Ⅱ’标准是新车的生产标准,新车出厂时即已定性。而尾气排放检验不合格的车辆,是未能获取合格标志的车辆,是属于无标车,无标车不符合淘汰奖励政策的。”裘杰解释说。
还有一些市民,得知政策后,希望尽快办理黄标车过户手续。但需要提醒的是,2014年2月1日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政策实施起,为促进黄标车提前淘汰,公安部门已将黄标车数据锁定,黄标车禁止市内过户。“从宁波过户到外地是允许的,但是不能获取淘汰补贴。”
另外,一些连续3次未参加车辆检验、已被公安部门强制注销的车辆,也是不允许领取补贴的。
3月1日起,排气不达标的车辆
不核发环保和检验合格标志
据了解,今年3月1日起,随着《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开始实施,对车主来说,有两点需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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