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县财政局拨付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补助资金349万元,鹤浦镇五利村养老院、定塘镇中坭村养老院等12家养老机构成为这一惠民政策的受益者。
按照相关规定,我县对符合民政部门规定资质条件并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用房新建的、新增床位20张(含)以上,按照新增核定床位数给予每张床位20000元补助,分四年按比例到位;改造或租用用房且租期5年(含)以上的,按照新增核定床位数给予每张床位10000元补助,分五年按比例到位。
同时,对于收住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给予不低于每人每月100元的运营补助;对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护理人员,按照初级、中级、高级、技师不同等级,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00元、150元、200元、250元的特殊岗位津贴。
此外,我县还出台了《关于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象山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县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文件,保障全县公办养老、非营利民办养老及居家养老全面发展。(记者 潘怡帆 通讯员 黄灵巧 刘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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