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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批准翻建的房屋 拆迁却成了非法建筑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10-17 07:12:27   稿源: 中国宁波网-东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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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尾号为“1738”的史先生拨打民生e点通热线电话81850000反映:“我家的房子要拆迁了,却被告知2002年翻建的房子属于不合法建筑。明明当时向街道报批了,怎么会这样?”

村民:街道批复允许翻建咋成非法了?

史先生家住鄞州区下应街道史家码村,近期整个史家码村要进行旧村改造,本来是一件喜事,但是让史先生意外的是,他家2002年翻建的房屋被告知是不合法建筑。

史先生告诉小e,村子里像他家这种情况的还有3户人家。2002年,史先生向街道申请将原本59平方米的平房翻建成2层楼房,翻建后总面积为84平方米。当时街道也进行了批复允许翻建。但是时隔12年后,这个翻建部分的房子面积怎么就成了不合法建筑了呢?

拆迁办:房子翻建区里批复才有效

10月15日,小e联系了下应街道拆迁办负责史家码村拆迁工作的组长李云国。他告诉小e:“我们拆迁核算面积都是根据土地证上来的。1998年以前村民要求翻建向街道打报告就可以了,但是之后还需要街道向区里进行申报,区里批复才有效,仅有街道盖章是无效的。”

史先生告诉小e,房屋翻建后土地证确实没有进行过更换,登记的面积依旧是59平方米。“可是也没有人告诉我,没有通过区政府的审批,我的房子是不合法的。如果不是这次拆迁,我都不晓得自己住的房子是违法搭建啊。”

承建办:自2001年以来中心城区一律不批地 

仅有街道盖章就进行翻建的房子是不合法的,那为什么史先生的房子还能进行翻建,并无人告知呢?

10月16日,小e联系了下应街道承建办周主任。周主任告诉小e:“2001年我来到下应街道工作,当时鄞州区中心城区的宅基地,房子翻建等都是不批的。但是村民因为生活住宅所需,要求翻建房屋,可以向我们街道报批。我们会实地进行查看,可以进行翻建的房屋我们会批复,允许他们进行翻建,但是翻建房屋的性质属于临时建筑。而且各村在报批房屋翻建的时候,都会召开会议,告诉他们这部分房子的属性。”

周主任告诉小e,这是当时政策环境下满足村民需要的一个折中的办法,总比任由他们随意进行违法搭建要来得好。街道也会对这部分的临时搭建进行经济上的补偿。

宁波民生e点通 舒芦丹 

编辑: 陈晓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