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日报记者孙吉晶 通讯员李飞峰)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昨日发布信息,从11月1日至明年4月30日,我市进入新一轮森林防火期。防火期内严禁携带火种上山,严禁在林区吸烟、野炊、烤火取暖、上坟烧纸等非生产性用火,严禁未经授权单位批准进行生产性野外违法用火。
据分析,我市今冬气温偏高,降水偏少,林区处于干燥状态,森林火险等级较常年同期偏高或显著偏高,具备发生森林大火的气候条件。市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有关人士表示,监督检查不到位、野外火源控制不严,人为火患仍是发生火警、火灾的主要原因。当前,森林消防工作已经进入关键时期,各地要充分发挥视频监控、山上瞭望和人员巡护的立体监测体系作用,做到火患早排除、火险早预报、火情早发现、火灾早处置。要加强火灾多发区、旅游风景区、墓区等重要地段的野外火源管理,严肃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损失,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据了解,2013年11月1日至今年10月,全市共发生森林火灾7起,受害森林面积7.57公顷,损失林木蓄积114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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