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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各地建立743个家庭家场 覆盖种养观光多个领域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11-02 09:57:33   稿源: 余姚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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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市委办、市府办联合出台《关于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从政策层面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发展再次提供了高含金量的保障。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指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组织形式为补充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规模经营和社会化服务,有利于化解农业发展过程中的新问题,保障农业健康发展。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市农林等部门强化服务,为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助力。

  作为加工和流通型经营主体的龙头企业大量发展,为解决家庭农场生产的农产品出路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同时,各种类型的农业服务组织层出不穷,这些合作组织具有服务体系全、服务能力强等特点,为家庭农场的形成和发展构建了全方位的服务网络。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有一技之长的农民直接从事种养业、农产品营销业,发展成为专业大户。记者昨天从市农林局了解到,目前,我市已有家庭农场743家,涵盖了特色农业、畜牧业、水产养殖业、水果业和休闲观光业等多种业态。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领头羊”,带领广大农民在全面建设小康的大道上前进。

  政策给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如虎添翼

  市委办、市府办联合出台的《实施意见》明确,到2016年,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及带动面积25万亩以上,带动农户数占总农户数的80%以上,全市土地流转率和规模经营率70%。培育发展专业大户3000户,家庭农场800家;60%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规范化标准,成立农民合作社联合社3家以上;培育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20家。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我市出台各项扶持政策。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方面,对当年投入30万元以上合作社功能提升建设项目,按实际投资额的40%给予补助,每家最高补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对当年认定为余姚市示范性农民合作社的,每家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对逐级评定为宁波市级、省级、国家级示范性农民合作社的,除上级财政奖励外,本市财政对省级、国家级示范性农民合作社,每家再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10万元奖励;对当年列入宁波市级提质工程项目的,按宁波市文件规定给予配套补助;对当年5家及以上规范化农民合作社组建而成的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享受合作社功能提升项目补助政策。

  在培育和发展家庭农场方面,鼓励创建示范性家庭农场,对当年认定为余姚市示范性家庭农场的,每家给予一次性1万元奖励;对当年评定为宁波市示范性家庭农场的,按宁波市文件规定执行;在宁波市示范性家庭农场基础上,逐级评定为省级、国家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的,除上级财政奖励外,本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3万元、5万元奖励。

  在发展壮大农业龙头企业方面,对农业龙头企业当年新增投入在150万元及以上(山区100万元以上),且带动本籍农户增收明显的技改项目,按设备投资额的8%给予补助;列入宁波市级技改项目的,按宁波市文件规定给予配套补助;对当年被评为国家级、省级农业龙头企业的,每家给予50万元、15万元奖励;对财政贡献前10名、以加工本地农副产品为主、推进本地农业产业化的农业龙头企业,对其地方财政贡献每年持续新增15%以上部分,给予50%奖励。

  在实施农业品牌战略方面,对当年新获得宁波市知名商标(名牌产品、名牌农产品)、浙江省著名商标(知名商号、名牌产品、名牌农林产品)、中国驰名商标(行政认定)和中国名牌产品(名牌农产品)的企业,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50万元;对当年新获得国家农业部地理标志登记农产品或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定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的,每件给予注册单位30万元奖励;对当年新获得省级行业管理部门授予的“专业商标品牌基地”的,奖励5万元;对当年新获得宁波市级和省级“区域名牌”称号的,分别奖励10万元和15万元;对当年获得农业部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的每家给予10万元奖励;对当年通过出口产品国际认证的农业企业,一次性给予每个认证产品1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额度不超过2万元。

  在加强农产品推介和营销方面,对由政府组织农业经营主体参加境内外重要展会的,展位费给予全额补助,展务费境内补助0.5万元以内,港澳台及其他国家和地区补助1万元;对我市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的名特优新农产品新进入副省级(包括省会城市)以上大中型超市或配送中心销售的,给予当年市场准入费30%的一次性奖励(每家最高不超过8万元);对农业经营主体通过互联网交易(超市、配送中心除外),利用B2C电子商务运营平台,年销售额在20万元以上的,或利用B2B电子商务运营平台,年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企业5万元奖励。加强农社对接活动,在社区设立余姚市农产品直销商店的,给予每年每个点0.2万元补助。

  在加大企业招商引资力度方面,鼓励市内外资本投资现代农业建设,对新注册合同外资50万美元(含)至100万美元,且当年实到外资(包括增资)10万美元至50万美元的,奖励企业人民币5万元;对新注册合同外资100万美元及以上,且当年实到外资(包括增资)50万美元(含)及以上的,奖励企业人民币10万元;对新引进的毛竹深加工企业,自投产或开业当年起5年内,第1—2年给予企业当年地方财政贡献全额奖励;对引进世界500强企业或国际行业龙头企业等著名大企业投资我市现代农业的,实行“一事一议”、“一企一策”。

  同时,对企业申报并列入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的,给予每项8万元奖励;对列入上级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科技攻关项目、创新创业资金项目和成果转化项目的,给予1:1的配套补助;对认定为宁波市星火示范基地和农业科技创新型企业的,给予1:1配套补助;对企业与国内外高校院所开展技术引进(项目开发)合作,按实际所支付技术合作费用的20%给予补助,对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等技术开发项目,列入本市级重点科技项目的给予8万元补助,一般科技项目给予4万元补助。农户承包土地(林地),当年经村委托流转,流转期限5年及以上,并签订规范流转合同的,给予流出农户每亩200元补助;对当年委托流转农户承包地的村,流转面积100亩及以上(山区50亩及以上)的,给予每亩100元一次性补助。在流转期限内,以后每满5年,且流入主体经营状况良好,再给予流出农户每亩200元补助;对当年依法注册登记成立,以承包土地(林地)经营权入股的农民合作社或有限公司,入股面积300亩(山区150亩)及以上的,每家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助;(流转土地用于开发休闲旅游、花卉苗木种植、当年无实际收入的不在补助之列)。对新获得农业专业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书的,给予每位农民2000元、1000元补助;高校毕业生从事现代农业的,按宁波市文件规定执行。

  百花齐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迎来发展的春天

  位于牟山镇的青港渔绿园是我市水产家庭农场培育的典型,它经历了传统四大家鱼养殖———名特优品种养殖———生态养殖———生态养殖+垂钓———生态养殖+垂钓+加工———打造品牌实现多元化发展六个阶段。

  在大力发展专业大户和合作社的同时,我市积极发展资本实力大、新事物接受能力强、市场反应快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使其发展成为既具有家庭性质,又不同于其他经营主体的家庭农场。据调查,目前全市符合家庭农场特性的新型主体有800多个,成为促进我市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强大动力。如梁弄镇汪巷村的百果园农场种植经营水果500多亩,年产值可达100多万元,被认定为“浙江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浙江省休闲观光农业示范园”。如今,汪巷村80%的农户都种植了名优水果,种植面积达900多亩,占种植总面积的60%,使汪巷村成为远近闻名的水果专业村,拓宽了农户增收的渠道。

  除了出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外,我市还为家庭农场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市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新型农民培训,去年以来已培训3500余人次,农技实用技术培训2.5万余人次;同时,出台大中专毕业生在农业领域创业的扶持政策,鼓励大中专毕业生投身农业,为家庭农场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为家庭农场适度规模化经营夯实基础。市委、市政府专门出台了土地流转和农业规模经营实施意见,市财政安排了200万元专项资金;市、镇、村建立了相应的组织,着力推进土地流转工作;建立健全了市、镇两级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成立了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目前,全市已流转土地14.19万亩。

  着力构建农业公共服务平台。我市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建成了完善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全市21个乡镇(街道)建立健全农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农技服务网络,目前已有55家农机作业服务组织、9家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239家农资供应及连锁店、19家兽药经营和动物医疗组织,满足了家庭农场在农技推广、农机作业、抗旱排涝、统防统治、产品营销、农资配送、信息提供等各个领域的服务需求,降低了生产经营成本,保障了家庭农场的健康发展。

  目前,全市有家庭农场743家,发展势头强劲,产业覆盖种植、养殖、种养结合、休闲观光等各个领域。2013年,全市9家家庭农场被评为宁波市示范性家庭农场,6家被评为省示范性家庭农场。

  而农业龙头企业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另一种模式,在余姚大地上爆发出强大的生命力,仅在榨菜加工方面,就涌现出铜钱桥、备得福、国泰、富贵、久久红等知名品牌。

  如宁波市铜钱桥食品菜业有限公司获得“全国绿色食品示范企业”称号,为省内首屈一指。长期以来,铜钱桥食品菜业有限公司大力发展绿色食品生产规模,增加企业的整体竞争实力,也为农民增收致富发挥了龙头带动作用。

  田螺山粮食专业合作社作为全国示范性合作社,不但利用先进科技和农业装备发展现代农业,而且建立了宁波市首个综合性农业服务机构,为农民提供水稻育秧、机耕机插、植保、稻谷烘干、农资供应、小额贷款和粮食加工销售等服务。目前,该合作社服务面积已达3万多亩,带动农户2000多户。

  正是有了政策扶持和优质服务,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才如雨后春笋,蓬勃发展,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编辑: 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