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东南商报记者 张昊)近日,今年全省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成绩单公布,宁波位列前茅。
据了解,为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常态化发展,省文明办委托浙江省地方统计调查局,于今年8月25日至9月5日,依据《浙江省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采取实地与问卷相结合的方式,独立组织实施了对全省11个设区市的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
该测评体系共分为公益宣传、公共环境、公共秩序、公共关系、市民评价等五大类别、18个测评项目、73项测评内容,基本涵盖了城市生活的方方面面,且所有测评均为随机抽查。
具体来说,公益宣传的测评侧重于检查媒体、户外广告对公益广告的刊播情况,以及饭店、餐馆参与文明餐桌活动的情况;公共环境则对公共场所、街巷、市场、小区、餐饮店、河道、网吧、建筑工地等主要城市环境进行测评,公共设施是否完好、小区内有无饲养家禽、工地是否扰民等都是检查内容;交通秩序、车站码头、学校周边则是公共秩序的主要关注对象,行人过马路有无闯红灯、机动车过斑马线是否礼让等测评内容反映的是城市秩序的文明程度;在公共关系方面,测评体系则要了解窗口行业服务水平和居民排队等候情况等;而市民评价的调查内容还包括了居民对志愿服务的满意度调查。
根据浙江省地方统计调查局测评结果,城市文明程度指数得分次序为:
A类城市(全国文明城市或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嘉兴市、宁波市、杭州市、绍兴市、温州市、湖州市。
B类城市(其他城市):台州市、舟山市、丽水市、金华市、衢州市。
图片新闻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