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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可免费 出台两月镇海市民零申请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11-14 11:13:08   稿源: 镇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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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新闻网讯(记者刘佳楠 通讯员吴冰)今年9月1日起,《浙江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工作规定》出台,法律援助受援人在主张权益过程中,确需通过司法鉴定取得相关证据的,可以向同一法律援助机构另行申请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昨日,记者从区司法局了解到,至今,我区还未有市民申请免费司法鉴定服务。

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先行提供司法鉴定的法律服务活动。当事人需根据鉴定意见决定是否通过诉讼主张权益,且该事项属于法律援助范围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所在地、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司法鉴定法律援助。

经统计,我区每年的法律援助案件高达2000余件,不少案件都需要司法鉴定。但一般司法鉴定费最低也要上千元,这对于经济状况“捉襟见肘”的困难家庭来说是一笔不小的经济负担。依照《浙江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工作规定》,这个负担将不复存在。目前我市共有8家司法鉴定机构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无偿为受援人提供司法鉴定服务,主要司法鉴定项目为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科、法医病理。“但是,目前还没有人来申请。”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既然有此惠民政策,为什么至今无人申请?记者随后了解到“不知道”“不了解”是大多数当事人的实际情况。

那申请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服务有什么流程?区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只要按照申请法律援助的常规流程就可以申请司法鉴定服务,即受援人需要先向区法律援助中心,或是居住地镇(街道)的法律援助工作站提出申请,携带身份证、经济困难证明、与申请的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其他证据材料即可,在获得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服务后,援助中心指派某司法鉴定机构为受援人提供鉴定服务。司法鉴定机构对委托的鉴定事项和鉴定材料进行审查,与受援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一般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在受理司法鉴定援助案件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整个流程中受援人享受免费的鉴定服务。

编辑: 孙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