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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高校毕业生购房补助实施细则出台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11-20 11:08:51   稿源: 慈溪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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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宁波高校毕业生房贴新政细则终于在慈落地。近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慈溪分中心联合出台了《慈溪市关于营造良好安居环境促进高校毕业生来甬就业创业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根据《细则》,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在慈溪买房,将享受总房款补贴、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首付降低等诸多优惠条件。

■记者 赵渝腾  通讯员 徐吟 王飞

享受政策优惠要满足两个时间点

根据《细则》,购房补贴与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的适用对象为2003年1月1日以来,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包括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且申报时在甬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上述高校毕业生,在2014年9月20日至2015年9月19日期间在慈(不包括杭州湾新区)购买普通住宅的,可按规定享受购房补贴、公积金贷款优惠等政策。

可以说,这项政策的人群覆盖面很广,要注意的是,毕业生享受政策优惠的两个时间点需同时满足:即毕业时间须为2003年1月1日之后;购房时间须为2014年9月20日至2015年9月19日。

需要提醒的是,商品住房购房时间以合同备案日期为准,二手住房购房时间以产权登记受理日期为准。普通住房的认定按照我市的相关标准执行。另外,高校毕业生如果在这期间买的是别墅、经济适用房等,也无法享受购房补助。

首次购房最多可享房价1%的补贴,单户只能享受一次

根据《细则》,在2014年9月20日至2015年9月19日期间,对高校毕业生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购房户,给予房价总额1%的购房补贴;对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不含144平方米)普通住房的购房户,给予房价总额0.75%的购房补贴。购房补贴政策以家庭(包括夫妻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一户家庭只能享受一次。

需注意的是,上述享受政策必须是高校毕业生的首套房,且单户只能享受一次,也就是说,已成家的高校毕业生,即使夫妻双方都符合条件,也只能申请一次补贴。

按上述政策,假设高校毕业生首次购买一套130平米、价格10000元/平方米的住宅,总计约可获得9750元的补贴。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20%,首付最低两成

根据《细则》,高校毕业生在2014年9月20日至2015年9月19日期间购买普通住宅的,连续缴存3个月住房公积金,凭审核完成的《慈溪市高校毕业生购房优惠资格认定表》,即可享受公积金贷款优惠;在符合贷款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其贷款额度可上浮20%,但每户不超过最高贷款限额的规定。在符合贷款有关规定的前提下,购买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不含120平方米)首套商品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可以从现行30%调整为不低于20%。

要注意的是,公积金贷款优惠和住房补贴优惠享受的条件其实是不一样的,公积金贷款优惠的只能是住房公积金部分。也就是说,申请人必须要有3个月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记录,否则不能申请此项优惠。另外,享受“首付比例两成”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所购住房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属于首套住房;二是属于商品住房,即一手房,而非二手住房;三是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且不含120平方米。

按普通公积金贷款政策,个贷额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12%*12个月*贷款(计算)年限*30%(优惠额度)。享受额度上浮这一优惠后,可贷额度=原可贷额度×1.2。不过,贷款额度上浮的前提是符合贷款相关规定,主要得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贷款额度上浮后,不能突破每户最高贷款限额,即单方不能超过30万,双方不能超过60万元的上限;“首套房”贷款额不高于总房款70%或80%,“二套房”不高于总房款40%。如果是公积金和商业组合贷款,上浮额度只能是公积金贷款部分。

申请补贴和贷款优惠前,先要进行资格认定

要享受购房补贴与公积金贷款优惠的高校毕业生,先要进行资格认定。首先,高校毕业生填写《慈溪市高校毕业生购房优惠资格认定表(一式三份)》,经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资格初核。然后,携带在甬各级机关提供录用有关证明或企事业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复印件(在海外取得学位的,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到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进行复核,凭表按有关规定办理购房补贴与公积金贷款优惠手续。

申请购房补贴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缴纳相关税款后,凭身份证、毕业证书、银行卡、契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若购买二手房的另请提供税务部门的核价通知书)、经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复核盖章的《慈溪市高校毕业生购房优惠资格认定表》、《慈溪市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申领表》和市房地产管理中心开具的家庭住房登记证明,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C区财税窗口办理补贴手续。购房补贴受理发放的截止时间为房地产公司交房发票开具后半年之内办理;二手房在产权登记受理后半年之内办理。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的高校毕业生,凭审核完成的《慈溪市高校毕业生购房优惠资格认定表》,即可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享受公积金贷款优惠。

据悉,《细则》文件及相关附件已公布在“慈溪人才网 ”(http://www.cxhr.com/)上,符合条件、有购房需求的毕业生们可上网了解详情,下载相关表格进行申请。

编辑: 孙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