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标准从原最低工资标准的180%提高到200%。
新增企业吸纳贷款贴息政策
《意见》明确,中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10%以上(超过100人的企业达5%),依法办理就业登记、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可享受每招用1人不超过20万元,总额累计不超过300万元的贷款贴息。
其中,入驻科技孵化器内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可享受全额贷款贴息,其他企业享受50%贷款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
关键字:创业
本市户籍毕业5年内网络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助5000元
毕业开网店也能获得创业补助。这次的《意见》中提出,在甬高校和宁波生源高校在校生以及毕业5年内宁波户籍高校毕业生从事电子商务经营并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实名注册认证的,经人力社保部门、财政部门认定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认定,可按规定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其中,依法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可享受创业者社保补贴和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助。
创业场租补贴较原来提高一倍
另外,《意见》还规定,高校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在我市创业平台(孵化基地)外从事个体经营的,场租补贴从年租金10%、最高不超过3000元提到年租金20%、最高不超过6000元。补贴标准较原来提高了一倍。
关键词:职业技能培训
记者了解到,以往在甬高校和宁波生源高校在校生参加定点培训机构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技能实训,一般是大四第二个学期。
考虑到这个时间段很多毕业生已离开校园进入实习,为此,《意见》做了调整。自毕业前1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在甬高校和宁波生源高校在校生,参加定点培训机构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技能实训、并经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合格取得证书的,参照现行技能培训、技能实训补贴标准享受培训补贴。
其中参加定点职业院校(技校)组织的1至3个月全日制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分别享受每人2500元、3600元、4600元技能培训补贴。
这项政策在省内尚属首创。
另外,项目上还新增了创业实训,补贴对象为毕业学年的在甬高校、宁波生源高校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
关键词:就业援助
在对困难毕业生就业援助方面,我市将失业6个月以上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纳入到临时生活补贴补助范围,就业援助对象范围进一步扩大。
同时,城乡低保户、孤儿、残疾人等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一次性求职补贴自2015年起从1000元/人提高到1500元/人。
关键词:就业服务
鼓励各地建立“青年驿站”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在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还提到,鼓励各地建立“青年驿站”,为来甬求职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不超过7天的临时性住宿定额补助和就业创业跟踪指导服务,缓解高校毕业生“落脚难”。东南商报 记者 苏钧天 通讯员 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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