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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院推行诚信诉讼宣誓 开庭前先宣誓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12-17 07:09:36   稿源: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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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日报记者董小芳 通讯员贺磊 李丹旦 马宁)“本人向法庭郑重承诺:诚信参加民事诉讼,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昨天上午,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五号法庭,一起专利权纠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在审判长主持下,手按法律文本,面对法庭作出庄严承诺,并在《诚信诉讼承诺书》上签了字。据悉,为进一步遏制恶意诉讼、虚假诉讼等不诚信诉讼行为,宁波中院在全省率先推行当事人庭前诚信诉讼宣誓制度。

“当前恶意诉讼、虚假诉讼现象时有发生,不但扰乱审判秩序,损害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浪费了司法资源,损害司法权威和公信力。”宁波中院副院长李章军表示,推行庭前诚信诉讼宣誓制度,目的就是引导诉讼参与人诚信诉讼,遵守诉讼秩序,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下一步,宁波中院将在民商事案件中逐步推广该制度。对于当事人拒绝在庭上作出诚信诉讼宣誓,同时可能涉嫌恶意诉讼、虚假诉讼的案件,法院将加大防范、甄别和惩治力度。

编辑: 陈晓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