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传出,慈溪原环保局长龚建能被判刑7年6个月的消息。昨天,记者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确认了这一消息来源。
龚建能,慈溪市环境保护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曾任慈溪市浒山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慈溪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慈溪市规划局局长。2014年5月30日,龚建能被免去慈溪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稍后慈溪市纪委证实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消息,龚建能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14年6月10日到案,同月11日被依法传唤,同月12日被刑事拘留,同月25日被依法逮捕。2014年11月21日,龚建能犯受贿罪,被慈溪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追缴龚建能违法所得583930元。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及法院确认的证据证明,龚建能受贿一案并非发生在其任职慈溪市环境保护局局长期间,而是发生在其担任慈溪市浒山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慈溪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慈溪市规划局副局长、局长期间。他利用分管工程建设、主管规划审批的职务上的便利,为承建工程的公司及项目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相关公司或相关负责人送予的财物。现代金报 记者 华微珍
图片新闻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