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浙江代表团召开全体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全国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宋伟建议,要以立法法修改为契机,完善地方立法机制,赋予“较大的市”完整立法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
宋伟说,张德江委员长所作常委会工作报告,充分体现了“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时代要求,是一个站位高、目标明、措施实的好报告。完全赞同常委会工作报告,对做好今年工作充满信心。
宋伟说,宁波自1988年依法享有立法权以来,先后制定了一批地方性法规,为地方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创新发展、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宋伟提出,要把立法工作摆上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深入研究党委如何加强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人大如何强化对立法工作的主导以及地方立法如何更好地突出地方特色、更加切合发展要求等重大问题。
“这次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所称的‘较大的市’,包括省会市、经济特区市、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和其他设区的市,同时对立法事项作了调整,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这样,原来具有综合立法权限的‘较大的市’立法范围一下子收窄了。”宋伟建议,充分考虑原“较大的市”多年来立法工作实践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保留原有的立法权限,在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中发挥先行先试、引领保障作用。同时,建议将原先“较大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由“报批”改为“备案”,赋予其完整立法权,使制定地方性法规与制定地方政府规章的权限统一起来。
宋伟还建议,适当修改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有关条款,更好地支持和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宁波日报记者龚哲明)
图片新闻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