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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感情纠纷爬上天台 男子在高鑫广场闹了4个多小时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07-10 07:19:23   稿源: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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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天下午,男子李某站在广场天台边缘。通讯员供图

  爬上4楼天台,威胁要跳楼、自残;被劝下楼后,还跑上机动车道“撒野”……前天下午4点多到晚上8点多,男子李某为了“让女友跟他回家”,在海曙高鑫广场整整闹了4个小时。最终,李某被特警制服,带到了望春派出所。昨天,海曙警方通报了这件事,李某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治安拘留5日。

  男子因感情纠纷爬上天台

  昨天下午,海曙望春派出所陈教导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说,闹事的男子姓李,今年22岁,安徽人,无固定工作,在宁波没有固定居所。李某有个前女友,比他小一岁,也是安徽人,之前两人相识6年,在老家摆过酒席,还有一个5岁的儿子。在事情发生之前,李某和前女友已分开半年了。

  前天,李某打听到前女友在高鑫广场一家川菜馆工作,就上门找人,不巧,前女友没上班。从上午11点开始,他就等在川菜馆门口,到了下午4点,店长出来问怎么回事,李某就问到了前女友现在的手机号。

  李某先打电话,让前女友过来见他,但对方不同意,他就直接开口威胁,说不来他就跳楼。“女友的朋友直接打了110报警,我们和消防第一时间赶往现场。”陈教导说,李某是翻过维修通道,攀着排气管才爬上广场4楼天台的,警方赶到时,他就走在天台边缘,情绪很激动。

  事件严重影响交通和社会秩序

  傍晚5点多,警方疏散天台下方的市民,并对李某进行喊话劝导,消防队员则铺设好气垫。晚上6点,民警的劝说渐渐缓和了李某的情绪,他提出要求,“一定要见到女朋友”。

  6点半,李某前女友到场,却只答应和他通电话。前女方说,她是实在受不了李某才决定分手的,但李某始终不同意,不仅以死相挟,还多次恐吓威胁她和她的家人。在电话接通后,两人一度发生争吵,李某情绪越发不稳定,双脚在天台边缘晃动,让众人捏了一把冷汗。

  晚上7点,前女友答应见一面,民警顺势引李某下楼,没想到,李某当场扯下雨伞伞骨,用伞骨尖锐一头抵住脖子,以自残相威胁让警方退后。

  此时,正是高鑫广场内人流高峰期,李某之前的行为已造成了不少恐慌,为避免情况恶化,警方出动大量警力并发动广场保安,尽量疏散商场内的市民。而一直用伞骨抵住脖子的李某,沿着商场扶梯渐渐下到一楼。

  7点半,僵持还在继续。无论警方如何劝说,李某都不愿接受,一定要前女友跟他回家,一旦有不如意,就拿起伞骨戳向自己的大腿。

  之后,李某更是以自残相威胁,往新星路上走去,横穿公交车道走到机动车道,路段交通被迫中断。为防止李某撞向车辆或挟持行人,民警暂时封闭了附近路段,并尽力疏散围观市民。

  8点多,民警除了劝导,更对李某进行严厉斥责、口头警告,最终,他被引回高鑫广场一处花坛边。特警趁其不备,将李某制伏。

  李某去年也曾因感情纠纷闹事

  记者从民警处了解到,去年6月,同样是因为感情纠纷闹事,李某被江北庄桥派出所治安拘留5日。

  “李某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社会影响很坏。”陈教导说,到派出所后,警方也对他进行2个多小时的教育。李某在冷静下来后,承认自己的错误,并愿意悔过。

  “今年年初,我和女友分开了。几个月后的一天,儿子想妈妈了,张着嘴没叫出口,当时我才猛然发现,我的家庭不完整,心里像是缺了一块。所以,就一直想着要孩子妈回家,一家人好好过日子。”李某昨天这么对民警说。

  不过,李某的前女友却表示,在前年李某犯事被警方带走后,她已经给过他好几次机会了,可李某并无悔改,不仅经常喝酒“胡来”,还多次恐吓威胁她和家人,“儿子我可以抚养也可以付抚养费,但希望他不要再来影响我的生活了。”

  昨天,警方对李某作出了治安拘留5日的处罚。□宁波晚报 记者 王思勤 通讯员 金鑫骥 江丽君 童嘉琪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