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发放?
购房补贴实行属地发放
此次补贴实施属地发放,即购房户向购房所在地财税部门申请购房补贴。
市财政局进一步明确:海曙区、江东区全部,江北区城市规划区部分(不含甬江、庄桥、慈城、洪塘),高新区杨木碶路以西部分,鄞州区书香景苑及纳入市房产局直接发证的飞虹新村部分,由市地方税务局契税中心负责购房补贴的申报受理和资金发放工作。
除此之外的地方,由当地财税部门受理申请、发放购房补贴。按照文件规定,接下来各地财税部门将会设置购房补贴的受理发放窗口,方便购房者办理。
之前政策怎么办?
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不受影响
大学生是否也可以享受此次购房补贴?记者注意到这次的购房补贴政策中有一句话:“对同一房屋,同时符合多项购房补贴政策的购房户,任选一项,不得重复享受。”
目前,本市在施行的购房补贴政策,只有去年10月初出台的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政策。按照政策规定,自2014年9月20日起至2015年9月19日止,对在甬就业的毕业10年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购房户,给予房价总额1%的购房补贴;对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0平方米以下(不含140平方米)普通住房的购房户,给予房价总额0.75%的购房补贴。
因此,对于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住房的高校毕业生来说,新的购房补贴政策,购房补贴契税0.5%并不如旧政策“缴1%补1%”。一般高校毕业生会选择后者。
当然,原本只能享受0.75%的购房补贴的高校毕业生,按照新的购房补贴政策,无需打证明也能享受到0.75%的购房补贴。
还需注意什么?
购房户申请补贴需注意时间
7月1日后买的房、缴的契税,现在还能补领购房补贴吗?不少购房户会产生如此疑问,昨天,财政部门的工作人员的答案是肯定可以申请。他给记者举了几个例子,比如购置二手房的市民,在7月1日之后买的,到今天已经办出房产证了,现在就可以去当时缴契税的财税部门申请购房补贴了。在7月1日之前购买,但7月1日之后过户,同样也可以申请购房补贴。
但如果部分购房户在付了定金之后迟迟不去付清首付、签购房合同的时间一旦超过2016年6月30日,就不能申领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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