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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住房交易涉及哪些税费?宁波市地税局解读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07-15 07:15:13   稿源: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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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手住房交易的税费

  该由谁来缴纳?

  卖方为纳税人的税种

  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征;未超过五年(或非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按房屋转让收入减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后差额的20%缴纳,或按房屋转让收入的1%缴纳。

  营业税: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缴纳营业税时,还需按已纳营业税额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三个附加税费。

  土地增值税: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个人住房交易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买方为纳税人的税种

  契税:

  按转让房屋成交价格的3%缴纳,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印花税: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个人住房交易暂免征收印花税。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