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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首届“金雁奖”评选活动公告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07-20 18:13:34   稿源: 中国宁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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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热线:13777110707  【 】 【打印

  一、活动宗旨

  大力挖掘和宣传基层党组织带头人的先进人物典型,集中展示基层党员干部良好精神风貌,形成人人争当好支书,全社会关心好支书、支持基层“两美”建设的浓厚氛围。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宁波广播电视集团

  承办单位:宁波广播电视集团新闻综合频道

  协办单位:宁波日报政法科教部、中国宁波网、甬派客户端、宁波广电网

  三、奖项设立

  通过各界推荐、公众投票、专家评审、现场颁奖等环节,最终产生宁波市首届“金雁奖”获奖者10名左右。

  四、评选条件

  参评对象为在职在岗的村、社区及区域性党组织书记,任职3年及以上,所在党组织为五星级基层党组织,同时具备以下五项条件:

  1、政治素质优。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定理想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

  2、综合能力强。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和群众观点,具备较强推动发展、依法办事、化解矛盾、民主管理、凝聚人心的能力。

  3、工作业绩佳。具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助推“两美”建设、“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四边三化”等中心工作,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带动群众增收致富、维护社会稳定、联系服务群众等方面表现突出。

  4、廉洁自律好。严守党的纪律和法律法规,清正廉洁,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表率作用发挥明显。

  5、群众评价高。公道正派,艰苦朴素,作风务实,在本地区内有较大影响,在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中具有较高威信。

  五、评选程序

  1、推荐报送(7月下旬—8月上旬)

  社会公众可到中国宁波网、宁波广电网下载推荐表,通过邮寄信件、发送Email等方式踊跃参与推荐。

  2、审核筛选(8月中旬)

  对所推荐的典型,由评选委员会根据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筛选出20名备选对象。

  3、公众投票(8月下旬)

  社会公众通过《宁波日报》、中国宁波网、甬派客户端及宁波广电网等进行投票。

  4、专家评审(9月上旬)

  评选委员会以公众投票情况为主要参考,从20名备选对象中确定获奖者10名左右。

  六、颁奖展播

  宁波电视台将举办专题颁奖仪式,国庆前后在新闻综合频道播出。

  本次评选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未尽事宜请咨询宁波广播电视集团。联系电话:967890,通讯地址:宁波市环城西路南段599号宁波广电集团新闻综合频道,邮编:315012,邮箱:jyj@nbtv.com.cn。

  >>>>>点击下载“宁波市首届‘金雁奖’评选活动推荐表”

编辑: 俞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