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和业主之间的矛盾屡见报端。
对业主来说,对物业服务多有不满,比如房屋漏水、家中进贼、车子被刮等等,在求偿未果或得不到满意解决的情况下,便用拒缴物业费的方式来表达不满。业主拒缴物业费,有物业方面也会采取一些极端方式,比如堵门,不给用电梯,不打扫卫生等等,但更多的则是采取法律方式,起诉业主。
昨天,慈溪法院就这类案件情况进行通报。该院今年已审结的有关拒缴物业费的817件案件中,除调解成功或物业主动撤诉,其余判决的177件案件均以业主败诉告终。
判案
房屋漏水物业不管拒缴物业费
法院判决:交!
慈溪古塘街道的周先生十几年前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入住以来一直按时缴纳物业费,但最近却被物业告上法院。
原来,周先生所住的房屋发生渗水现象。于是,他找物业要求予以解决。物业在派人过来查看后,便没了下文。周先生认为物业公司根本就是敷衍自己。
“凭什么物业光收费,不做事情?”越想越生气的周先生选择以拒缴物管费的方式“维权”。物业公司多次催讨未果,就将其告上法院。
物业公司称,对周先生反映的问题并不是没有注意到,只是房屋渗水的原因很多,可能由上层邻居装修、建筑质量、管道等公用设施等问题引发,解决起来比较复杂。
经法院调解,最终物业公司与周先生达成一致,并当场缴纳了物业费。
车子被刮擦物业不赔拒缴物业费
法院判决:交!
佟女士家住慈溪宗汉街道某小区,回家后她会将爱车停放在小区停车位。去年某天,她发现爱车多了道“伤痕”,之后又多次有新发现,她怀疑被小区内其他车辆碰擦到。
由于无法确定是谁干的,窝了一肚子火的佟女士找到小区物业要求赔偿。她认为,自己既然向物业公司缴纳了物管费,那物业作为服务单位,对于停放在小区里的车辆就应当妥善看管。
物业公司却不认可佟女士说法,根据两方合同约定,物业公司主要负责小区卫生、绿化、门禁管理等,物业公司并没有义务保障业主车辆不被碰撞、刮擦。
双方各执一词,气急的佟女士干脆拒绝继续缴纳物业费。今年初,物业因此起诉至法院,要求佟女士支付。经审理,法院支持物业要求佟女士支付物业费的请求。
家中被盗案件未破拒缴物业费
法院判决:交!
慈溪宗汉街道拆迁安置小区的业主王先生,以家中被盗为由,拒缴物业管理费。但物业公司将其诉至法院后,被判仍需按约缴纳。
王先生说,他们2005年入住该小区,但对小区管理很不满意,曾就小区内卫生环境问题向物业反映,但物业未能处理。
去年3月,他家被盗,损失3万余元,案件至今未破。王先生觉得,是物业未能给业主提供安全的治安环境,应负一定责任。
法院判决后,王先生的妻子对此愤愤不平:“自己家被盗,明明是受害者,反而无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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