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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波市委关于创新社会治理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决定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07-29 07:07:55   稿源: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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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加强以村党组织书记为重点的村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干事创业有思路、村务管理有规矩、服务群众有感情、带领队伍有办法、廉洁公道有口碑的要求,选好、用好、管好村党组织书记。深化实施“领头雁”工程,探索以“竞标选才”方式选任村党组织书记,鼓励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退休或退出现职后回村任职,从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派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积极探索优秀村党组织书记跨村、联村任职。探索建立村党组织书记备案管理制度。加大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从优秀村主职干部中定向考录乡镇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力度,乡镇换届时每个县(市)区有1名以上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入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明确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候选人(自荐人)资格条件,从源头上把好村干部素质关。实施村级后备干部培养储备“春苗计划”,加强村委会成员、村民小组长等队伍建设,有序推进选聘高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等到村任职。按照不低于上年度所在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2倍的标准,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基本报酬,并建立正常的增长机制。逐步解决其他村干部报酬和养老保障、正常离任村干部的生活补助问题。加强对村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抓好村干部竞职承诺、创业承诺、辞职承诺等兑现,建立健全不合格村干部退出机制。

  32.加强以社区党组织书记为重点的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通过拓宽来源渠道、提高薪酬待遇、畅通发展空间,把素质好、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人选,经规定程序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形成以就业年龄段为主、老中青梯次配备合理的队伍结构。加大从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中选拔街道领导干部、从优秀社区主职干部中定向考录街道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力度。依法选优配强居委会主任及其成员,加强居民小组长、楼道长等队伍建设。完善社区专职工作者招录方式,注重选用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人员,每个社区应有1名社区专职工作者为本社区居民。探索建立职业化体系,社区专职工作者由街道归口管理和统筹使用,职能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全面落实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保障,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居委会主任年平均收入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5倍,其他社区专职工作者年平均收入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并建立正常的增长机制。探索实行社区专职工作者分类管理,规范社会保险缴费。

  33.加强基层党员队伍建设。全面推动发展党员“控量提质”,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考核和动态管理制度,优化新党员的行业分布和结构比例,重视在80后、90后青年农民、工人中发展党员。依托基层党校和农村文化礼堂,乡镇(街道)党(工)委每年全员轮训村(社区)党员。全面实行《宁波市处置不合格党员实施操作办法(试行)》,结合“党性体检、民主评议”,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全面运行“锋领指数考评”系统,从严管理党员,全面推行基层党组织生活日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探索开展有吸引力、感召力和仪式感强的基层组织生活。县(市)区委、乡镇(街道)党(工)委要加强对基层组织生活的指导,党委书记要带头到基层上党课。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建立党内关爱基金,关爱生活困难党员群众。深化农村党员远程教育工作。

  十、加强组织保障,形成大抓基层基础的工作合力

  34.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社会治理和基层基础建设的统一领导,建立健全协调和推进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基层突出问题。市委、市政府建立创新社会治理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领导小组,履行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等职能。市人大常委会要抓紧做好有关法规的立改废释,提高法规质量,监督法规实施。市政协要围绕社会治理和基层基础建设,积极建言献策,加强民主监督。市委、市政府各部门要主动参与、支持社会治理和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人民团体要在社会治理和基层基础建设中积极发挥作用。各县(市)区委要切实履行社会治理和基层基础建设的主体责任,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建立健全专题分析研判制度,确保中央、省委、市委有关社会治理和基层基础建设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为基层工作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创造良好环境。

  35.强化财政保障。市、县(市)区两级财政要为下沉到乡镇(街道)等基层组织的编制、执法力量提供财力保障。梳理整合各类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增加一般转移支付规模,增强资金使用效率。加大对偏远地区、四明山生态保护区域、经济相对欠发达地区等财政困难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深入实施结对帮扶制度,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有条件的企业至少结对帮扶1个村或社区。加强村级集体股份管理,集体经济收益要首先保障村级公共开支。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正常增长机制,力争从2015年起,人口规模1500人以上村每年不少于30万元、其他村每年不少于20万元,逐步解决村级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问题。全面落实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确保从2015年起,每个社区每年不少于20万元。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