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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唯: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行动指南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07-29 07:33:13   稿源: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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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决定》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提出的“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工作要求,深入贯彻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结合宁波基层社会治理的工作实际,明确提出了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工作任务,是我市新常态下创新社会治理、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行动指南。

【亮点一】突出党建引领,强化政治功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贯穿社会治理和基层建设的一条红线”。市委《决定》牢牢把握这一根本要求,提出“突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责任和政治属性,切实强化政治引领功能”,强化基层党组织在基层的领导核心地位,确保基层社会治理的正确方向;通过深入推进区域化党建、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巩固基层思想文化阵地,把基层党组织打造成坚强前哨和坚固堡垒,进一步增强引领社会、组织社会和凝聚群众、服务基层的能力,进一步彰显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不断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持续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亮点二】突出问题导向,强化改革创新

针对新形势下我市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存在的体制机制不适应、资源整合不合理、治理体系不完善等薄弱环节,《决定》着重围绕完善乡镇(街道)工作体制、完善村(社区)治理体系、深化网格化管理、推进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比如,在理顺条块关系上,提出依法下放到乡镇(街道)的行政事项,要“做到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强化乡镇(街道)对部门派驻机构的有效管理”;在推进村(社区)减负增能上,提出“全面落实村(社区)事务准入制度”,制订工作事项清单,探索实行“全能社工”和“一门受理、后台协同办理”的运行模式;要“按照有利于精细化管理、有利于资源整合、有利于管理职能落实的原则”,建立全市“一张网”的网格体系,由乡镇(街道)统筹使用和考核管理基层各类服务管理人员;提出“推进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建立全市统一的社会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集成基层数据采集终端,减轻基层对信息数据的采集登记负担”等。这些充满改革精神和创新智慧的工作措施,积极回应了基层干部群众的期盼,为今后着力破解基层基础建设中的工作难题,指明了前进方向。

【亮点三】突出“核心是人”,强化多维共治

市委《决定》坚持社会治理“核心是人”的基本原则,牢牢把握德治法治自治共治相结合这一规律,把服务群众、增进人民福祉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围绕解决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为充分发挥政府、社会、市场不同主体作用,满足群众多样化服务需求,提供政策支持。如,《决定》提出“深化完善‘两新’组织‘公益集市’运行机制,提升‘公益集市’影响力,增强社会自我服务能力”;建立健全以村(社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居)委会为主导,村(居)民为主体,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业委会、驻村(社区)单位、群众团体、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的村(社区)治理架构;健全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必须协商于民”;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上,提出加强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加大对社会组织发展的财政扶持力度,积极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使社会组织成为乡镇(街道)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方式等,着力实现政府治理与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

【亮点四】突出队伍建设,强化激励培养

基层党员干部是落实各项工作的“先锋官”和联系群众的“排头兵”。打造勇担当、善担当、能担当的基层执政骨干队伍,是推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治理水平提高的必然要求。市委《决定》明确提出,“优先选拔‘狮子型’干部担任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实施“优苗选育工程”与注重发挥“老乡镇”作用并重,“认真落实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提高乡镇干部经济待遇和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政策;要加强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重点的村干部和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加大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街道)领导干部、从优秀村(社区)主职干部中定向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力度,乡镇换届时每个县(市)区有一名以上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入乡镇(街道)领导班子”,让基层干部进步有奔头、工作有劲头。

【亮点五】突出依法治理,强化组织保障

加强法治建设和组织领导,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是实现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保障。市委《决定》注重与法治宁波建设的目标要求相衔接,同时根据创新社会治理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强调“将促进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公共服务、加强环境保护、解决城市管理顽症等作为地方立法的重要目标和内容”,明确要切实保障各类村(社区)基层组织依法履行职责;通过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加强社会诚信建设等措施,增强市民群众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依法维护基层社会安定有序。要通过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对社会治理和基层基础建设的统一领导,强化各级财政的财力保障,健全各级领导和党员干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工作机制,完善“两代表一委员”联系群众制度,强化工作考核考评,形成大抓基层基础的工作合力和良好氛围。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