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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民为完善“十不”规范提建议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09-02 09:43:46   稿源: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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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日报记者杨静雅)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损坏公物、不毁坏绿地、不乱穿马路、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说粗话脏话、不乱涂乱贴、不乱堆乱占、不随地便溺。1995年9月,市委、市政府发布了《宁波市民“十不”规范》。20年过去了,如何改善“十不”规范中目前还做得不够好的方面?哪些新的问题亟待列入“十不”规范?8月31日,宁波日报发出征集启事问计于广大读者,几十位读者发来建议,现摘录部分读者的建议。

市民俞亦平说,在《宁波市民“十不”规范》中有“不随地吐痰”这一条,但目前甬城大街小巷、广场公园、楼宇商场,专供市民吐痰的设施很少,他建议在公共场所多设置吐痰设施。

市民凌义斌说,市民“十不”规范,应“与时俱进”,增加新内容。他说,1995年《宁波市民“十不”规范》开始实施以来,内容20年未变。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十不”规范中所指的一部分不文明现象已经不再普遍存在,同时,又有新的不文明现象出现,这需要有关部门重新对“十不”规范进行梳理,去掉一部分旧内容,增添一部分新内容。比如,20年前私家车很少,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也不严重,而现在这一现象很严重,“十不”规范里就应添上“不乱停乱放车辆”;又比如,现在全市上下正在推进“垃圾分类”的工作,20年前的“不乱扔垃圾”看来要求已经太低了,应该改为“不乱放垃圾”。

市民殷莲芬也发来电子邮件,建议将“不乱停乱放车辆”列入“十不” 规范,提升广大驾驶人的道德水平和综合素质,使他们做到车辆不乱停乱放,让道路更通畅。

市民严国绪建议在《宁波市民“十不”规范》内增添以下内容:不往窗外扔杂物、泼水,不往楼下滴水;不养家禽与烈性犬;不拖欠物业费;不在共用部位堆放杂物;不在架空层、车库擅自开门。

市民王水成说,20年来,宁波的文明程度大大提高了,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和谐”的音符,特别是毁坏绿地、乱穿马路、乱堆乱占现象较为突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一方面要积极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性,另一方面也要采取处罚措施。他建议加大处罚力度,辟设几条“罚街”,对在这几条街上乱吐痰、乱张贴、乱堆放的行为进行处罚。

编辑: 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