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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小微企业招用残疾人 最高按最低工资标准50%奖励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11-30 20:15:27   稿源: 中国宁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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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陈朝霞 海曙记者站毛一波 通讯员陈亮)今天,海曙区《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出台一系列创新模式,提升残疾人的就业率和就业质量。

  按新出台的政策,海曙区一方面对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予以资金奖励。对20人及以下的小微企业,2015年以后每招用1名海曙区户籍、持有各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残疾人,给予宁波市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20%的奖励;对超比例安置残疾大学生的单位,给予宁波市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25%至50%的奖励。另一方面,区残联每年对每个街道、社区助残服务机构新开发1至2个公益性岗位给予25%的经费补贴。

  另一方面,海曙区加大对残疾人自主创业的扶持力度。在资金上,按“星级”对残疾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给予适当补助,并对首次创业的残疾人给予补贴;在资质上,加强残疾人电商创业资质认定,对残疾人从事电子商务并且真实交易好评率较高的,或成交额达到宁波市最低工资标准及以上的,给予创业补贴。对残疾创业者带动其他残疾人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的,还按每人5000元给予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奖励。

  同时,海曙区做好推动残疾人就业的服务工作。试行“残疾人创业导师”制,做好残疾人创业的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引领残疾人创业;鼓励相关企业、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以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天使投资等形式为残疾人提供社会化的融资支持;探索建立“培训就业一体化”模式,通过委托、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支持有资质的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培训机构、社会组织和用人单位开展“残疾人导向式就业培训”。

编辑: 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