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省中小学校科学、规范应用移动学习终端,探索信息化环境下的教与学方式改革,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促进教育均衡和公平,日前,浙江省教育厅印发《浙江省中小学移动学习终端装备和应用指导意见(试行)》。一起来看↓↓↓
一、总体要求
移动学习是个性化教学、精准教学及助力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途径。学校应当积极将移动学习终端应用于教育教学创新探索,推进深化教学改革,努力用技术为教育现代化改革发展赋能。移动学习终端及配套资源应当符合国家和省级相关标准、规范和政策文件要求。移动学习终端的装备和应用要依法依规开展,确保教育均衡、公平,提升学生信息素养。
二、装备和应用要求
(一)区域、学校要加快移动学习的信息化环境建设,实现主要教学区域无线网络全覆盖,满足班级开展移动学习需求。
(二)区域、学校应当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或学校经费统一采购移动学习终端及配套资源。鼓励探索学生自备移动学习终端的兼容应用。不得强制或者诱导家长和学生购买指定的设备、教学资源及配套服务。学校统一使用的应用程序、教学资源不得直接或变相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不得以移动学习终端应用作为分班、评价等的前置条件。
(三)移动学习终端的硬件性能、安全和电磁兼容、卫生安全等应当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相关部门规章要求。
(四)作为教学、管理工具,在课堂统一使用的移动学习终端应当安装管控软件,具有设置使用时段和使用时长的功能,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预装的APP要做好师生信息和数据安全防护,运行过程需遵循国家信息安全相关法规条款。不得加装未取得教育备案号的各类教育APP。
(五)鼓励区域、学校使用各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的教学资源,鼓励学校加强校本教学资源建设。学校引进教学资源必须坚持“谁选用谁负责”原则,建立教学资源的内容审查机制,确保教学资源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要求,体现素质教育导向,并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三、工作要求
(一)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规划和管理,制定移动学习终端的管理制度;加强采购监管和过程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各项问题。
(二)全省各级教学研究部门应当加强对移动学习终端应用成效的研究和评估,指导学校开展基于移动学习终端的教学实践,不断提高育人质量和教学效果。
(三)全省各级教育技术部门应当加强对信息化环境和教学资源的建设和指导,不断丰富、充实教学资源,努力提升移动学习的应用体验。
(四)各中小学校统一开展移动学习终端教学应当做好以下工作:
1.制定方案。根据教育教学和教育信息化的要求,结合基础设施、师资力量、教学资源、保障措施等实际情况,制定移动学习实施方案。
2.科学论证。对移动学习实施方案组织专家论证,重点分析必要性、可行性、规范性、适切性、安全性,以及技术先进性、经济合理性。
3.加强审查。根据事前审查、全面审查和依法审查原则,加强对移动学习实施方案进行规范性、合法性审查。
4.征求意见。公开移动学习实施方案,面向社会、家长、学生广泛征求意见。
5.集体决策。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审议决策移动学习实施方案。
6.上级报备。将审议通过的移动学习实施方案及相关资料上报当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管理和监督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移动学习终端及教育类APP的管理,建立数字化教学资源进校园审核监管机制。学校要落实主体责任,成立以主要领导或首席信息官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实施工作。
(二)规范过程管理。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对移动学习终端应用情况进行绩效调研。学校要建立健全移动学习终端装备和应用管理的各项制度;要强化信息公开机制,做好学生、家长、企业的宣传和沟通工作。
(三)强化专项督查。全省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应将移动学习终端的使用情况和成效纳入督导范畴,列入督学责任区工作内容,定期开展督查,强化督查考核结果运用。
(四)提升工作能力。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强化学校主要领导和首席信息官的信息化领导力建设,推进移动学习与常规学习的融合发展;各级教研、教育技术部门加强对移动学习终端的技术应用、资源建设的业务指导,提升教师、学生的信息素养及信息技术活用能力,推动课堂教与学变革。
(五)加强应用研究。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学校、教研、教育技术等部门开展移动学习的深入研究,努力以信息化手段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加强示范引领,探索设立试点区域、试点学校,推进教育教学变革,为加快建设高水平教育现代化先行省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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