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 董小芳
今天,市检察院发布消息,鄞州区司法局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正处长级)徐光耀涉嫌受贿一案,由宁波市鄞州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徐光耀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徐光耀简历:
徐光耀,男,汉族,1970年1月出生,浙江宁波人,1987年2月参加工作,199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
1987年2月至2021年8月 鄞县大公中学教师;鄞县东钱湖镇中心中学教师;鄞县东钱湖镇政府工作人员,办公室副主任;鄞县横溪镇党委委员,党委委员、纪委副书记;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党委委员、纪委副书记;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党委副书记;宁波市鄞州区高桥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党委副书记、镇长;宁波市鄞州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正处长级);宁波市客运中心站区域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兼鄞州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正处长级);宁波市鄞州区大嵩新区(鄞州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大嵩新区开发建设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正处长级);宁波市鄞州区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正处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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