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 董小芳
今天,江北纪委发布通报,江北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原一级警长吴巍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通报称,日前,宁波市江北区纪委区监委对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原一级警长吴巍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吴巍身为中共党员和公职人员,党性观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抗组织审查;多次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参与赌博;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滥用职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吴巍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宁波市江北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吴巍开除党籍处分;报宁波市江北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吴巍简历
吴巍,男,汉族,1973年1月生,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曾任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办公室见习员,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法警,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办事员,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法警,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大队长助理,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副大队长,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执行实施科科长,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大队长,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法警(正科级),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法警(一级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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