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蒋炜宁 通讯员张土良 文/摄
暑假将至,“娃谁来带”成了不少家庭的难题。今天,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市教育局和市发改委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的通知》,对相关工作作了部署要求。
去年,宁波率先在省内试点开展暑期托管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今年,宁波各区(县、市)将全部开展义务段学生暑期托管工作,各地结合实际,灵活采取学校间协同、学校社区协同、学校基地协同等多种方式,确定具体开放学校数量和布点,接受学生家长自主自愿报名,做到有条件的学校全面开展、有需求的学生全面覆盖。
今年暑期托管主要面向本区(县、市)范围内小学1-5年级、初中7-8年级的义务段在校学生开展,鼓励面向小学、初中毕业班级学生开展,优先满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双职工家庭等群体的就近就便托管服务需求。
暑期托管服务总时间原则上不低于4周(不含周六、日),每班学生不超过50人,每天开始及结束时间与当地正常上下班时间相衔接,便于家长接送。具体时间由各地各校结合实际安排。
暑期托管服务参照校内课后服务模式开展。在基本托管服务方面,学校为学生提供学习和运动场所,开放自习室、图书馆、阅览室、运动场馆等资源,组织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答疑。在素质拓展服务上,学校可结合实际,利用当地红色教育基地、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社会教育资源,统筹实施体、艺、美、劳、科技类兴趣课程,开展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劳动教育实践和职业体验或小型比赛等,进一步增强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学生体验式学习能力和身心健康水平。其中每天应组织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
通知指出,暑期托管服务经费保障遵循公益普惠原则,采取财政补贴、适当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收费标准50元/人·天(不含中餐费),由学校按实收取。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收相应费用。
通知强调,学校开展暑假托管服务要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保障各方知情权。要统筹合理安排教师志愿参与托管服务的时间,保障教师权益,既要保障教师暑假必要的休息时间,也要给教师参与暑期教研、培训留出时间。对参与的教师、志愿者应参照宁波市校内课后服务标准给予适当补助。同时鼓励各地与在甬高校主动对接沟通,将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与中小学生暑期托管服务有机结合。
通知还强调,不得强制或者变相要求学生参加暑假托管服务;严禁有不良记录的人员等进入校园和参与暑假托管服务;严禁借机组织开展学科性集中教学,增加学生负担;严禁以辅差培优等名义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体补课;严禁在暑假托管服务期间上新课;严禁以暑假托管名义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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