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 伍慧
3月21日下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具体任免信息如下: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4年3月21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邬先江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马立军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曾建东、张海科、李胜利、张远金、徐小娟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邹立群的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陈文岳的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房伟的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杨立奋的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4年3月21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凌云、童凯为宁波海事法院海事审判庭副庭长;
张建生为宁波海事法院海商审判庭副庭长;
张继林、姚妮娜为宁波海事法院自由贸易试验区海事法庭副庭长。
免去:
邬先江的宁波海事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张建生的宁波海事法院海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张继林的宁波海事法院海商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王凌云的宁波海事法院自由贸易试验区海事法庭副庭长职务;
张帆、肖琳的宁波海事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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