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关键之年。
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公布《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和《十方面民生实事责任分解》。一起来了解↓↓
一、刘捷省长牵头重点工作
1.促进政府投资基金创新发展,引领撬动市场化基金,壮大耐心资本,鼓励创投基金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纪委省监委机关、省委组织部(省委人才办)、省委宣传部、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国动办、省委金融办(省地方金融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省金融控股公司(除标注为“牵头”单位外,列第一位的为牵头或汇总单位,下同)
2.坚持政府过紧日子,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完善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预算分配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3.坚决扛起政府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力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特别是公务视频“泛化使用”等新型形式主义。
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直属各单位,各市、县(市、区)政府
二、徐文光常务副省长牵头重点工作
1.生产总值增长5.5%左右。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2.居民消费价格涨幅2%左右。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供销社、省粮食物资局
3.居民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人力社保厅
4.发挥政策引导保障支撑作用,最大程度把政策红利转化为发展动力。加快落实中央一揽子经济政策。承接执行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人行浙江省分行牵头,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人力社保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数据局、浙江金融监管局、浙江证监局、出口信用保险浙江分公司,杭州市、宁波市政府
5.持续做好“两重”“两新”、专项债等项目谋划储备和对接争取工作,开展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做好政府隐性债务置换工作,力争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中央预算内投资等份额占全国比重稳中有升。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牵头,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国动办、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管理厅、省供销社、省粮食物资局、省能源局、省林业局、杭州海关、宁波海关、省气象局、省电力公司
6.新增100个以上项目纳入国家用地保障范围。
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
7.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能耗单列清单。
责任单位:省能源局
8.迭代完善“8+4”经济政策体系。安排省级财政资金1042.8亿元,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牵头,省委组织部(省委人才办)、省委金融办(省地方金融局)、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海洋经济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
9.供应建设用地35万亩以上。
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10.完善协同联动的政策落实机制。强化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建立自上而下、双向打通的重大项目谋划机制,健全分类分层分级协调、要素靠前协同保障、财力统筹等工作机制,运用好数字化手段重塑政策落实机制,确保各项政策直达快享、精准落地。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牵头,省数据局
11.推动中低收入群体增收减负。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农业农村厅
12.加力扩围实施“两新”政策。加强线上线下联动,持续推进汽车、手机、家电家居、电动自行车等消费品以旧换新和医疗设备、电梯等设备更新,优化政策设计、补贴程序、兑付方式,完善“去旧更容易、换新更愿意”的高效服务机制,扩大政策受益面。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委金融办(省地方金融局)、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海洋经济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管理厅、省国资委、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省供销社、省能源局、人行浙江省分行、浙江金融监管局
13.抓好重大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投资效益。切实做好“两重”项目谋划推进。加快已开工“两重”项目建设进度,迭代完善“近期可实施、长期有储备、定期可滚动”的项目库,确保“两重”建设接续有力。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国动办、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审计厅、省供销社、省粮食物资局、省能源局、省林业局、省气象局
14.强化项目服务保障,用好专班攻坚、督导服务和集中开工等机制,推动新建项目尽快开工、在建项目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15.深入实施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安排重大项目1000个以上,完成年度投资1万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16.推动温福高铁、衢州先导智能、追觅机器人等项目开工建设,加快通苏嘉甬铁路、富芯集成电路一期等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台州清陶锂电池、丽水机场等项目建成投运。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交通集团
17.确保项目投资增速快于GDP增速,民间投资占比稳定上升。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18.培育壮大新兴产业,“一业一策”支持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产业发展,提升智能物联、集成电路、高端软件、智能光伏等产业集群建设水平,力争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长7.5%。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牵头,省科技厅、省海洋经济厅、省药监局
19.推进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建设。
责任单位:省数据局、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海洋经济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法院、省检察院、浙江金融监管局、省气象局
20.适度超前布局创新基础设施。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牵头,省经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国资委、之江实验室
21.有序实施大模型、数据、算力基础性工程,加快探索大科学装置和大科学计划市场化运营模式。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
22.推动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做大做强科技服务、金融服务、物流服务、商务服务、会计服务、法律服务、检测认证等生产性服务业,支持建设一批面向制造业的公共服务平台和专业化服务机构,加快打造现代服务业强省,力争服务业增加值增长5.5%左右,新增服务业领军企业200家左右。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宣传部、省委金融办(省地方金融局)、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体育局
23.高质量服务共建“一带一路”。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24.推进新一轮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优化市场采购贸易方式。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贸促会、人行浙江省分行、杭州海关,义乌市政府
25.提速推进义甬舟、金丽温开放大通道建设。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义甬舟开放大通道建设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
26.推进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加强省际基础设施“硬联通、软衔接”,深化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推动“轨道上的长三角”、数字长三角等重点领域合作取得新进展。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数据局
27.继续高质量做好对口合作、对口支援和东西部协作工作。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民宗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省供销社、团省委、省妇联、省残联、省红十字会、省工商联
28.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增强发展动力活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两个健康”集成改革,落实落细民营经济32条政策,推动“3个70%”“7个不准”等举措精准落地。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委统战部、省委改革办、省工商联
29.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促进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高素质成长,完善政企常态化交流沟通、涉企问题闭环解决机制。
责任单位:省委统战部、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联牵头,省纪委省监委机关、省委社工部、省委改革办、省经信厅
30.统筹推进若干重点领域改革。积极参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加快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完善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强化国企民企战略协同,让民间资本进得来、能发展、有作为。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浙江能源监管办
31.深化营商环境改革。深化招投标工作管理体制改革,统一规范招投标管理机制,严格实行全流程全链条监管。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纪委省监委机关牵头,省委编办、省委省政府督查办、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省数据局、省法院、省检察院
32.持续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一网通办”。
责任单位:省数据局(省政务服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力社保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海洋经济厅、省卫生健康委、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医保局、省药监局、省法院、省残联
33.深入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实施“多田套合”工程,严守耕地红线,严格耕地占补平衡管理。
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审计厅、省林业局
34.推进新型城镇化。进一步唱好杭州、宁波“双城记”,支持温州打造全省“第三极”,支持金义都市区加快发展,增强四大都市区辐射带动作用。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金融办(省地方金融局)、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海洋经济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管理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体育局、省医保局、省数据局、省能源局、省文物局、省药监局、省疾控局、人行浙江省分行、浙江证监局、杭州海关、宁波海关、浙江海事局、省交通集团、省机场集团、省海港集团、省金融控股公司,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金华市、义乌市政府
35.加快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支持山区县做强“一县一业”主导产业,支持海岛县完善“一岛一功能”布局体系,整合提升“发展飞地”,打造山海协作工程升级版。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海洋经济厅、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国资委、省统计局、省供销社、省林业局、省药监局、省农科院
36.扎实推动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销号。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经信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
37.扎实做好能源保供稳价。积极推进三门核电三期项目,开工建设三澳核电二期、中石化舟山六横LNG等项目,加快建设甬绍天然气管道、荣盛金塘电厂等项目,建成投产舟山新奥LNG三期等项目。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浙江海事局、省电力公司、浙江能源监管办、省能源集团
38.大力发展海上风电,确保新增电力装机2000万千瓦以上,其中绿色能源占比60%以上。加强能源运行调度,深化电力、天然气等能源体制机制改革,力争全省工商业电价较上年下降3分/千瓦时以上,供浙气源综合价格下降3—5分/立方米。
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省电力公司、浙江能源监管办、省能源集团
39.有序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型,腾出存量用能空间500万吨标准煤以上。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牵头,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
40.切实加强安全生产。聚焦道路交通、涉海涉渔、消防、危化品、建设施工、工矿、低空等重点领域,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常态化推进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深化基层应急消防治理体系建设,全力“遏重大、控较大、提本质”。
责任单位:省应急管理厅、省公安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海洋经济厅、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
41.持续抓好防灾减灾工作。深入实施防汛防台抗旱能力提升行动,推动浙江水网建设,扎实做好台风、地质灾害、小流域山洪等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努力实现“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目标。
责任单位:省应急管理厅、省司法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海洋经济厅、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浙江海事局、省气象局,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
42.支持驻浙部队建设。
责任单位: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国动办,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省国防动员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
43.扎实做好国防动员工作。
责任单位:省国动办,省国防动员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
44.提升行政效能,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深化数字技术应用,推动政府数字化、智能化运行,促进政府高效履职。
责任单位:省数据局(省政务服务办)
三、卢山副省长牵头重点工作
1.提振和扩大消费,切实增强消费促发展基础性作用。促进消费扩量提质。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力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5%以上。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
2.拓展消费新场景新业态,培育壮大首发经济、银发经济、会展经济、演艺经济、赛事经济,提升商圈经济、夜间经济的规模和效益,打造更多精品项目、爆款IP。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委老干部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省体育局、省贸促会
3.扩大生活性服务消费,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挖掘餐饮住宿、家政服务、养老托幼等基础型消费,激发文化娱乐、旅游休闲、教育体育等改善型消费。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体育局
4.加强产业项目招引和企业培育。牢固树立项目为王、企业为要的理念,坚持内资外资一起招、国资民资一起引,实际使用外资占全国份额保持基本稳定。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贸促会
5.以创新浙江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打造现代化产业体系。做深做实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发展的文章。强力推进教育强省、科技强省、人才强省建设。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委组织部(省委人才办)、省教育厅牵头,省委金融办(省地方金融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总工会
6.深入实施“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双一流196”工程和高校基础设施提质工程,统筹高能级科创平台打造、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层次人才引育,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深化与高校、新型研发机构合作,共同建设科创平台,一体配置资源要素,协同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概念验证和中试平台建设,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推动创新要素充分涌流、创新活力充分激发,全年研发投入强度达3.3%左右,实施重大科技项目400个以上,新引进顶尖人才40名以上,新增高技能人才20万人。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委组织部(省委人才办)、省教育厅牵头,省委金融办(省地方金融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农科院、清华长三角研究院、之江实验室、省科协、省金融控股公司
7.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建设高能级开放强省。提升平台能级。坚持一手抓“硬件”、一手抓“软件”,深入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委网信办、省委金融办(省地方金融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宁波海事法院、省贸促会、人行浙江省分行、杭州海关、宁波海关、浙江海事局、省通信管理局
8.高标准建设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完善储运基础设施和加工产业布局,招引海事法律、船级社等服务机构,支持油气交易中心做大做强,构建多层次大宗商品交易市场。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舟山市、宁波市政府牵头,省委金融办(省地方金融局)、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海洋经济厅、省审计厅、宁波海事法院、杭州海关、宁波海关、浙江海事局
9.承接建设金砖国家特殊经济区中国合作中心。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侨办)、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外办、省市场监管局、浙江边检总站、省贸促会、省工商联、杭州海关,杭州市政府
10.提升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影响力、拉动力,探索建设数字贸易港,打造全球数字贸易中心。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经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数据局、省政府驻京办、省政府驻沪办、浙江边检总站、省通信管理局,杭州市政府
11.优化提升开发区、综保区等开放平台功能。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税务局、人行浙江省分行(省外汇局)、杭州海关
12.持续办好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委宣传部、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省外办、省市场监管局、省贸促会、省残联、宁波海关,宁波市政府
13.持续办好世界青年科学家峰会。
责任单位:省科协,温州市政府牵头,省委组织部(省委人才办)、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
14.持续办好中非经贸和文化论坛。
责任单位:省外办,金华市政府牵头,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浙江边检总站、省贸促会、省工商联、杭州海关、省机场集团、浙江师范大学
15.创新外贸模式。围绕外贸稳量提质,深入打好“稳拓调优”组合拳,扩大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大力拓展中间品贸易、服务贸易、绿色贸易和数字贸易,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企业“出海”保订单和海外产业链布局,加强海外综合服务体系和利益维护机制建设,全年货物贸易出口占全国份额保持基本稳定,服务贸易、数字贸易、跨境电商出口分别增长6%、8%、20%。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海洋经济厅、省国资委、省税务局、宁波海事法院、省贸促会、人行浙江省分行、浙江金融监管局、杭州海关、宁波海关
16.提升教育事业发展水平。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开展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做深做实县域“教共体”,实施普通高中扩容增量计划,深入推进山区海岛“县中崛起”,进一步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审计厅
17.注重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卫生健康委、团省委、省妇联
四、张雁云副省长牵头重点工作
1.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
责任单位:省人力社保厅
2.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导向,深入实施融资畅通工程和“凤凰行动”计划,确保融资总量合理充裕。
责任单位:省委金融办(省地方金融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人行浙江省分行、浙江金融监管局、浙江证监局
3.完善劳动者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责任单位:省人力社保厅
4.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完善常态化监管制度。
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委宣传部、省委社工部、省委网信办、省委金融办(省地方金融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人力社保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统计局、省数据局、省法院、省总工会、人行浙江省分行、杭州海关、宁波海关、省通信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
5.加强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委社工部、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数据局、人行浙江省分行
6.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优化调整国有企业产业结构,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升核心竞争力。
责任单位:省国资委、省财政厅
7.加强主责主业和投资管理,健全原始创新、应用创新制度安排,省属国有企业研发投入年均增幅高于全省平均2个百分点以上,推动国资国企成为创新浙江建设重要力量。
责任单位:省国资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
8.深化药品监管改革,提高药品审评审批质效。
责任单位:省药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医保局
9.深化国家区域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打造一批区域金融改革标志性成果。
责任单位:省委金融办(省地方金融局)、省委宣传部、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人行浙江省分行、浙江金融监管局、浙江证监局
10.持续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完善机构职能体系,深化事业单位改革。
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
11.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提高金融监管效能,全力防范企业债务和中小金融机构风险,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
责任单位:省委金融办(省地方金融局)、省财政厅、省建设厅、人行浙江省分行、浙江金融监管局、浙江证监局,省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
12.加强食品药品全链条监管。
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
13.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推进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支持计划。
责任单位:省人力社保厅
14.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和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推动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确保城镇新增就业100万人以上,保持2300万省外劳动力和240万省外脱贫劳动力在浙稳定就业。
责任单位:省人力社保厅、省教育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残联
15.加强社会保障。平稳有序推进延迟退休工作,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合理调整机制。
责任单位:省人力社保厅
16.推进医疗保障省级统筹,促进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参保扩面和权益保障。
责任单位:省医保局、省委社工部、省委编办、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税务局
五、胡伟副省长牵头重点工作
1.推动入境游加快复苏,优化实施口岸签证、过境免签、邮轮入境免签等措施,全面提升境外游客“吃住行游购娱”便利度。
责任单位: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浙江边检总站、人行浙江省分行、省通信管理局、省机场集团,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舟山市、义乌市政府
2.持续办好良渚论坛。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牵头,杭州市政府
3.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坚决防止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省司法厅、省公安厅、省工商联,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4.纵深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深化“综合查一次”等探索实践,避免多头、重复和过度检查。
责任单位:省司法厅、省委编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5.担负起新时代的文化使命,建设高水平文化强省。健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制机制。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牵头,省委网信办、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审计厅、省文物局
6.加强“中国历代绘画大系”研究利用,推进文化基因激活工程。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牵头,省外办、浙江大学
7.传承和发展宋韵文化、吴越文化、阳明文化、和合文化、南孔文化、黄帝文化等优秀传统文化,加强西湖、良渚、大运河等世界遗产保护,活化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
责任单位: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省文物局牵头,省委宣传部,杭州市、宁波市、湖州市、嘉兴市、绍兴市、衢州市、台州市、丽水市政府
8.扎实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
责任单位: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省文物局牵头,省经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审计厅
9.繁荣发展文化事业。深化新时代文艺精品攀峰行动,不断擦亮“浙产好剧”“浙里大戏”文化品牌,推动传统戏曲繁荣发展。
责任单位: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10.支持优秀文化走出去,推动国潮精品、影视出版、文创动漫等优质产品出海。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牵头,省商务厅
11.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深化“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建设,优化农村文化礼堂功能。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省文物局、省文联
12.培育壮大文化产业。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
13.推进文旅深度融合工程。
责任单位: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省文旅深度融合工程专班其他成员单位
14.加快重大文旅产业项目建设,提升之江文化产业带、横店影视文化产业集聚区等平台能级。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杭州市、金华市政府
15.发展“文化+科技”“文化+数字”“大视听+旅游”“交通+旅游”等新模式,打造更多文旅“爆款”产品,培育千万级核心景区30个以上,推动文旅产业增加值增长6%。
责任单位: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省委宣传部、浙江广电集团、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交通运输厅
16.持续打造“浙江有礼”省域文明品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革命文化,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美在浙江”培塑行动,持续擦亮“最美浙江人”品牌。开展文明实践,实施公众文明素养提升行动,深化书香浙江建设。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浙江广电集团、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浙江出版集团
17.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打造高水平生态省。持续提升生态环境品质。设区市PM2.5平均浓度稳中有降,地表水国控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不低于97.5%。
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能源局、省林业局
18.扎实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
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海洋经济厅、省商务厅、省审计厅、省能源局、省林业局、省文物局
19.深化跨区域生态环境共管联治,开展杭州湾海域生态修复提升行动。
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经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浙江海事局
20.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
21.全面落实向人大报告生态文明建设情况制度。
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建设厅、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22.精心组织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20周年系列活动。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湖州市政府
23.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深化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区建设。
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能源局
24.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浙江法治浙江。
责任单位: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各协调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25.扎实做好双拥工作。
责任单位: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双拥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26.稳步提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财政厅
27.扎实做好“一老一小”工作。
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委老干部局、省关工委
28.加强流动、留守、困境儿童关爱保护。
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委社工部、省委政法委、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管理厅、省统计局、省医保局、省疾控局、省法院、省检察院、团省委、省妇联、省残联、省关工委、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
29.加快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发展社区支持的居家养老。
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委社工部、省委老干部局、省卫生健康委
30.推进社区食堂(老年食堂)助餐服务扩面提质,加强失智失能照护服务供给。
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医保局
31.坚持依法行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开展工作,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政府立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责任单位:省司法厅,省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
六、李岩益副省长牵头重点工作
1.以“千万工程”牵引城乡融合发展、缩小“三大差距”,推动共同富裕先行示范。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完善“141X”乡村规划体系,全域推进和美乡村建设,和美乡村覆盖率达60%以上。
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改革办、省委编办、省委金融办(省地方金融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省林业局、省农科院
2.大力发展绿色农业、生态农业、高效农业,推动“土特产富”全链发展,培育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委组织部、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供销社、省林业局、省农科院
3.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78万亩以上,确保粮食播种面积1520万亩、总产125亿斤。
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
4.提升县城承载能力,滚动推进重大项目500个以上,支持县城发展特色经济和支柱产业,培育一批农业大镇、工业重镇、商贸强镇、文旅名镇。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委编办、省经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5.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以县域为重要单元,开展城乡规划和基础设施一体化提升行动,做强中心镇,培育重点村,加快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
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供销社、省邮政管理局
6.深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积极稳妥推广试点经验。
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社工部、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审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体育局、省医保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残联、省红十字会、省气象局
7.持续推进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完善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健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政策体系,让城乡居民共享现代文明生活。
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管理厅、省审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体育局、省医保局、省总工会、省残联、省红十字会
8.繁荣发展体育事业。高水平建设体育强省,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建设厅、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统计局、省数据局
9.加快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接续推进“医学高峰”建设,高水平建设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
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医保局、省药监局
10.推动疾控体系高质量发展。
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网信办、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医保局、省药监局、省疾控局、浙江边检总站、杭州海关、宁波海关、省气象局
11.持续提升县级医院综合实力,增强山区海岛县县级医院技术能力,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推动县域医共体向健康共同体转型。
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医保局、省药监局
12.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体育局、省医保局、省数据局、省林业局、省药监局
13.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规范实施生育保险、休假、补贴等制度。
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省税务局、省医保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
14.开展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试点。
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七、杨青玖副省长牵头重点工作
1.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141”基层治理体系,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
责任单位:省委政法委、省委社工部,省委建设平安浙江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2.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暴力暴恐、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防极端事件发生,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委建设平安浙江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八、柯吉欣副省长牵头重点工作
1.加大助企惠企力度,为经营主体减负2500亿元以上,进一步稳定预期、激发活力。
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人行浙江省分行、浙江金融监管局,省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
2.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全面落实国家降利率、降首付、降税费等政策,持续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责任单位:省建设厅、省税务局、人行浙江省分行牵头,省委网信办、省委金融办(省地方金融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管局、浙江金融监管局
3.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稳妥推进现房销售试点和“好房子”建设试点,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责任单位: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税务局、人行浙江省分行、浙江金融监管局
4.支持优质企业增资扩产,确保制造业投资增速快于面上投资增速。
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
5.做深做实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文章。推动以企业为主导、以项目为载体、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产学研用融通创新,完善“高校+平台+企业+产业链”结对合作机制。力争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以上,“415X”集群规上制造业企业营收突破9.5万亿元,新增“雄鹰”企业20家、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30家、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00家,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5000家。
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牵头,省委组织部(省委人才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
6.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深化“腾笼换鸟、凤凰涅槃”,强化标准、品牌、质量引领,加快传统产业“智改数转”,持续推动历史经典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制造业重点技改项目5000项以上。
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管局
7.布局建设未来产业,深化“人工智能+”行动,加快布局人形机器人、量子信息、类脑智能、合成生物、空天信息和低空经济等新产业新业态,建立未来产业投入增长机制,培育一批未来产业先导区。
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委金融办(省地方金融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国资委、省统计局
8.推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争创新一轮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支持杭州打造人工智能产业发展高地,力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增长6.5%以上。
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数据局、省通信管理局
9.优化提升高新区平台功能。
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委组织部、省委改革办、省委编办、省委金融办(省地方金融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商务厅、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省统计局、省数据局(省政务服务办)、人行浙江省分行、浙江证监局
10.持续办好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
责任单位:省委网信办、省经信厅,嘉兴市、桐乡市政府
11.建强开放枢纽。强化“四港”联动发展,深入实施世界一流强港和交通强省建设工程,开工建设六横佛渡千万级集装箱泊位群,加快推进宁波舟山港重大集疏运工程,深化多式联运集成改革,力争宁波舟山港集装箱吞吐量突破4000万标箱。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海洋经济厅牵头,省委金融办(省地方金融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省统计局、省数据局、省法院、宁波海事法院、浙江边检总站、人行浙江省分行、浙江金融监管局、杭州海关、宁波海关、浙江海事局、省交通集团、省机场集团、省海港集团、省口岸办,宁波市、舟山市政府
12.积极打造“航运浙江”,推进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全国试点。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浙江海事局
13.加速建设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创新班列市场化运营模式,力争全年开行2500列以上。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金华市政府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14.推进民航强省建设,建成辐射全球的嘉兴航空物流机场,推动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四期、温州机场三期、义乌机场改扩建尽早开工建设,谋划推进宁波枢纽建设。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国动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国资委、浙江边检总站、杭州海关、宁波海关、民航浙江安全监管局、省机场集团、省口岸办,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嘉兴市、金华市、义乌市政府
15.实施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专项行动。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海洋经济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省统计局、省数据局、省供销社、省能源局、浙江边检总站、人行浙江省分行、浙江金融监管局、浙江证监局、杭州海关、宁波海关、浙江海事局、省邮政管理局、民航浙江安全监管局、杭州铁路办事处、省交通集团、省机场集团、省海港集团、省口岸办
16.推动“四港”云平台提能扩面,提升整体通关效率、港口作业效率和服务便利化水平。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海洋经济厅、浙江边检总站、杭州海关、宁波海关、省海港集团、省口岸办,宁波市、温州市、嘉兴市、金华市、舟山市政府
17.发展海洋经济和湾区经济。加快发展绿色石化、临港制造等优势产业,培育壮大船舶海工、海洋清洁能源等特色产业,发展现代海洋渔业,建设现代海洋牧场,力争海洋生产总值增长6%以上。提升环杭州湾、温台沿海等现代产业带辐射功能,推进甬舟海洋经济核心区建设,打造湾区经济新增长极。
责任单位:省海洋经济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司法厅、省能源局、浙江海事局
18.尽最大努力推动解决拖欠账款问题,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继续发挥政府和国企带头清欠作用,强化执法监督和失信惩戒,完善拖欠企业账款清偿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人行浙江省分行、浙江金融监管局
19.健全企业综合服务中心运行机制,推动企业报表“最多报一次”。
责任单位:省委改革办、省经信厅牵头,省数据局(省政务服务办)
20.全面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韧性城市、智慧城市。
责任单位:省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省审计厅、省数据局
21.有效化解房地产风险,全力完成保交楼、保交房任务。
责任单位:省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人行浙江省分行、浙江金融监管局,有关市、县(市、区)政府
十方面民生实事责任分解
一、医疗卫生方面
为全省重点人群免费开展结直肠癌筛查。(牵头领导:李岩益,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为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接种流感疫苗。(牵头领导:李岩益,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配置AED达每10万人45台。(牵头领导:李岩益,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为山区海岛居民提供“固定+流动”巡回诊疗服务。(牵头领导:李岩益,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二、养老帮困方面
新增养老护理、应急救护“双持证”护理员8000人。(牵头领导:胡伟,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红十字会)为全省7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牵头领导:胡伟,责任单位:省民政厅)持续推进长护险提质扩面,新增参保人数1500万人,实现长护险制度基本覆盖。(牵头领导:张雁云,责任单位:省医保局)
三、关爱儿童方面
为适龄女生免费接种二价HPV疫苗。(牵头领导:李岩益,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新改建“家门口青少年宫”200家。(牵头领导:李岩益,责任单位:团省委)为全省0—6岁儿童免费开展孤独症筛查。(牵头领导:李岩益,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四、就业创业方面
推进“30分钟职业技能培训圈”建设,实现技能培训基地、站点全省县城和中心镇全覆盖,开展重点领域就业技能和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50万人次以上。(牵头领导:张雁云,责任单位:省人力社保厅)为80万重点群体提供就业帮扶,其中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6万人、退役军人1万人。(牵头领导:张雁云,责任单位:省人力社保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帮扶残疾人就业1万人以上。(牵头领导:李岩益,责任单位:省残联)建设青年入乡实践站点1000个。(牵头领导:李岩益,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五、城乡宜居方面
全面完成20年以上电梯更新,全省更新改造住宅老旧电梯1.5万台。(牵头领导:柯吉欣,责任单位:省建设厅)实施城中村改造6万户。(牵头领导:柯吉欣,责任单位:省建设厅)实施城中村雨污分流及纳厂治理项目300个。(牵头领导:柯吉欣,责任单位:省建设厅)改造提升单村水站300座以上,全面完成农村单村水站改造提升工程。(牵头领导:李岩益,责任单位:省水利厅)完成幸福河湖农村水系整治1200公里。(牵头领导:李岩益,责任单位:省水利厅)改造提升3000个行政村村道。(牵头领导:李岩益,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六、教育助学方面
提档升级中小学校食堂800家。(牵头领导:张雁云,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新增公办普通高中新生学位2万个。(牵头领导:卢山,责任单位:省教育厅)为持有居住证的农民工随迁子女100%提供义务教育公办学位。(牵头领导:卢山,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七、体育健身方面
利用城乡“金角银边”场地新改建群众身边的体育场地、设施1万个。(牵头领导:李岩益,责任单位:省体育局)举办“村跑”“村运”“村BA”等全民健身体育赛事活动1万场。(牵头领导:李岩益,责任单位:省体育局)
八、交通出行方面
新建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2万个以上,其中农村1万个以上。(牵头领导:徐文光,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全域推进“四好农村路”2.0版建设,新改建农村公路1000公里。(牵头领导:柯吉欣,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九、便民服务方面
改造提升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1500家以上,其中24小时不打烊站点80个。(牵头领导:李岩益,责任单位:省总工会)新增农村物流综合性服务站点500个。(牵头领导:柯吉欣,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开通客货邮融合线路100条以上。(牵头领导:柯吉欣,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推进惠民安葬(放)设施建设改造,实现城乡安葬(放)设施供给全覆盖。(牵头领导:胡伟,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十、除险保安方面
提质升级700个乡镇(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310支专职消防队。(牵头领导:徐文光,责任单位: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总队)提能升级建设800个防汛防台体系标准化乡镇(街道)。(牵头领导:徐文光,责任单位:省应急管理厅)开工建设提标加固海塘50公里、大中型水闸除险加固8座,完成整治病险水库山塘300座。(牵头领导:李岩益,责任单位: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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