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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公布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计划 总计约820套
2025-02-20 22:00:36 稿源: 宁波楼市报道  

  鄞州区住建局日前公布了“2024-2025年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计划信息”,含2个项目,总计房源约820套。

  一个是新建项目,即首南陈婆渡YZ09-03-c1-a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

  这个项目在陈婆渡,具体位置在金峨西路与规划广德湖南路交叉口西北侧、地铁3号线高塘桥站北面。

陈婆渡项目位置示意

  该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251公顷(约48.8亩),总建筑面积约10.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74773平方米,包含住宅约71380平方米、配套用房约3393平方米。计划新建约700套保障性住房。

  同区域内,目前在售的楼盘有雅戈尔开发的江上云境花园,尚有可售商品住宅100余套,住宅备案均价约32700元/平方米(据“宁波市房产交易信息服务网”,下同)

  这个配售型保障房项目的效果图已作公示,如下:

  另一个是存量转化项目,即慧江苑部分存量转化保障性住房项目。

  慧江苑位置在长丰、环城南路与广德湖交叉口西北侧,西邻奉化江、南临芝兰桥。

  这个项目计划筹集配售型保障房源建筑面积约1.1万平方米、约120套

  周边在售楼盘,有与慧江苑隔江相望、中海开发的江耀府,目前可售商品住宅500多套,住宅备案均价约34100元/平方米。

慧江苑位置示意

  新闻延伸

  按照公开征求意见于今天(2月20日)截止的《宁波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申购条件,限制处分权利,按保本微利原则,面向本市住房困难的城镇户籍家庭、工薪收入家庭和各类引进人才等群体配售的保障性住房。

  面积和售价

  集中新建的单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建筑面积一般在60平方米到120平方米之间,以90平方米左右为主,可根据地块特性、市场需求适当调整。

  配售基准价格,应当综合考虑划拨土地成本、建安成本、管理成本、财务成本、税费和不高于成本总额5%的利润等因素,由实施主体测算并报同级住建、发改部门核定。

  既有房源转化的配售型保障房:

  可结合房源情况,适当放宽面积限制。

  收购或回购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再次配售的价格,应当结合收购或回购成本及相关税费等因素确定,由实施主体测算并报同级住建、发改部门核定。

  申购条件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以下称申购家庭)申购。申购家庭应当推举1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主申请人。

  主申请人有配偶或子女的,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成年未婚子女可自主选择是否作为共同申请人,其他人员不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主申请人无配偶、无未成年子女,且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可以单身家庭的名义申请。

  本地城镇户籍家庭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应当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主申请人具有申请地区(县、市)城镇户籍;

  (二)在申请地区(县、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奉化区视为同一区域,下同),且申请前2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交易记录。

  非本地城镇户籍家庭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应当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主申请人在申请地区(县、市)登记注册的单位就业或办理灵活就业登记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申请前6个月在当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且无补缴记录;

  (二)在申请地区(县、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申请前2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交易记录。

  回购条件和价格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行严格封闭管理,按照买卖合同约定使用,限制上市交易,不得买卖、赠与;除购买本住房贷款抵押外,不得设立其他抵押权;不得设立居住权;可以离婚析产,进行夫妻财产约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继承房屋。

  有下列情形之一,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权利人或继承人可以向实施主体申请回购:

  (一)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权利人及其配偶户口全部迁离原申请地区(县、市)一年以上的;

  (二)非本市户籍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权利人及其配偶居住证全部被注销一年以上,但户口迁入本市的除外;

  (三)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权利人或其家庭成员因丧失劳动能力需要筹集资金的;

  (四)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权利人死亡,继承人未继承房屋产权的;

  (五)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施主体应当组织回购:

  (一)因实现房屋所设住房按揭贷款抵押权的需要,在法院作出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法院执行文件要求回购。

  (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权利人家庭购买原申请地区(县、市)区域内其他住房的,应当申请回购。

  (三)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权利人家庭因婚姻状况变化等方式拥有一套以上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只能保留一套,多余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应当申请回购。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回购价格,在原配售价格的基础上,结合房屋持有期的利息总额和房屋折旧等因素确定。购房家庭自主装修部分不计入回购价格。

  房屋持有期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交付次日起至回购协议签订之日止。房屋年折旧率为2%,按月计提折旧。利息分年度计算,不足一年的以实际持有月份为准,计息本金为原配售价格,计息利率为每年1月1日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年度内遇利率调整时,不分段计息,不计复利。

编辑: 陈捷纠错:1719646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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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公布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计划 总计约820套

稿源: 宁波楼市报道 2025-02-20 22:00:36

  鄞州区住建局日前公布了“2024-2025年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计划信息”,含2个项目,总计房源约820套。

  一个是新建项目,即首南陈婆渡YZ09-03-c1-a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

  这个项目在陈婆渡,具体位置在金峨西路与规划广德湖南路交叉口西北侧、地铁3号线高塘桥站北面。

陈婆渡项目位置示意

  该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251公顷(约48.8亩),总建筑面积约10.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74773平方米,包含住宅约71380平方米、配套用房约3393平方米。计划新建约700套保障性住房。

  同区域内,目前在售的楼盘有雅戈尔开发的江上云境花园,尚有可售商品住宅100余套,住宅备案均价约32700元/平方米(据“宁波市房产交易信息服务网”,下同)

  这个配售型保障房项目的效果图已作公示,如下:

  另一个是存量转化项目,即慧江苑部分存量转化保障性住房项目。

  慧江苑位置在长丰、环城南路与广德湖交叉口西北侧,西邻奉化江、南临芝兰桥。

  这个项目计划筹集配售型保障房源建筑面积约1.1万平方米、约120套

  周边在售楼盘,有与慧江苑隔江相望、中海开发的江耀府,目前可售商品住宅500多套,住宅备案均价约34100元/平方米。

慧江苑位置示意

  新闻延伸

  按照公开征求意见于今天(2月20日)截止的《宁波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申购条件,限制处分权利,按保本微利原则,面向本市住房困难的城镇户籍家庭、工薪收入家庭和各类引进人才等群体配售的保障性住房。

  面积和售价

  集中新建的单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建筑面积一般在60平方米到120平方米之间,以90平方米左右为主,可根据地块特性、市场需求适当调整。

  配售基准价格,应当综合考虑划拨土地成本、建安成本、管理成本、财务成本、税费和不高于成本总额5%的利润等因素,由实施主体测算并报同级住建、发改部门核定。

  既有房源转化的配售型保障房:

  可结合房源情况,适当放宽面积限制。

  收购或回购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再次配售的价格,应当结合收购或回购成本及相关税费等因素确定,由实施主体测算并报同级住建、发改部门核定。

  申购条件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以下称申购家庭)申购。申购家庭应当推举1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主申请人。

  主申请人有配偶或子女的,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成年未婚子女可自主选择是否作为共同申请人,其他人员不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主申请人无配偶、无未成年子女,且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可以单身家庭的名义申请。

  本地城镇户籍家庭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应当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主申请人具有申请地区(县、市)城镇户籍;

  (二)在申请地区(县、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奉化区视为同一区域,下同),且申请前2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交易记录。

  非本地城镇户籍家庭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应当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主申请人在申请地区(县、市)登记注册的单位就业或办理灵活就业登记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申请前6个月在当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且无补缴记录;

  (二)在申请地区(县、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申请前2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交易记录。

  回购条件和价格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行严格封闭管理,按照买卖合同约定使用,限制上市交易,不得买卖、赠与;除购买本住房贷款抵押外,不得设立其他抵押权;不得设立居住权;可以离婚析产,进行夫妻财产约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继承房屋。

  有下列情形之一,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权利人或继承人可以向实施主体申请回购:

  (一)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权利人及其配偶户口全部迁离原申请地区(县、市)一年以上的;

  (二)非本市户籍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权利人及其配偶居住证全部被注销一年以上,但户口迁入本市的除外;

  (三)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权利人或其家庭成员因丧失劳动能力需要筹集资金的;

  (四)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权利人死亡,继承人未继承房屋产权的;

  (五)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施主体应当组织回购:

  (一)因实现房屋所设住房按揭贷款抵押权的需要,在法院作出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法院执行文件要求回购。

  (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权利人家庭购买原申请地区(县、市)区域内其他住房的,应当申请回购。

  (三)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权利人家庭因婚姻状况变化等方式拥有一套以上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只能保留一套,多余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应当申请回购。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回购价格,在原配售价格的基础上,结合房屋持有期的利息总额和房屋折旧等因素确定。购房家庭自主装修部分不计入回购价格。

  房屋持有期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交付次日起至回购协议签订之日止。房屋年折旧率为2%,按月计提折旧。利息分年度计算,不足一年的以实际持有月份为准,计息本金为原配售价格,计息利率为每年1月1日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年度内遇利率调整时,不分段计息,不计复利。

编辑: 陈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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