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宁波市文艺精品工程优秀作品(个人)名单的公示
根据《宁波市重点文艺项目扶持和文艺精品奖励办法》,由各地各部门推荐申报,经资格审核、市委宣传部部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将2024年度宁波市文艺精品工程优秀作品(个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11日。如有异议,请向市委宣传部文艺和电影工作处反映情况(联系人:王震,联系方式:0574-89183400)。附件:2024年度宁波市文艺精品工程优秀作品(个人)名单
中共宁波市委宣传部
2025年4月6日
附件:2024年度宁波市文艺精品工程优秀作品(个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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