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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出台新房限购令 现时投资房产似“刀尖上跳舞”
稿源: 中国宁波网  | 2010-10-11 07:19:21

  【核心提示】宁波市政府办公厅10月9日下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文件精神的通知》。从《通知》发布之日起,宁波开始实行住房限购政策,本市户籍一户只能新购一套住房。中央到地方政府一连串的新政,旨在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和投机炒作,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专家呼吁市民要根据自己能力购房,现时的房地产市场已经不再是淘宝空间。

  中国宁波网10月11日讯(记者陈锦源) 宁波购房新政日前出台,开始实行住房限购政策,本市户籍一户只能新购一套住房。同时,银行方面在今年10月1日起已开始实施三套房贷款新政,而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政策也于日前作出较大调整。新政实施正是政府向投资客发出信号,房地产市场已非投资宝地,在国家宏观调控的大环境下,房价上扬空间有限,而社会应该维持它的“理性繁荣”。在中国宁波网在线调查中,有36%网友对限购政策表示高兴。

  核心新政回顾:一户只能新购一套住房三套房贷款叫停

  据《通知》,宁波坚决遏制不合理住房需求,实行住房限购政策。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在本市只能新购1套住房。能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只能新购1套住房,否则暂停在本市购房。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今年10月1日起,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一工行知情人士介绍,工行已经实施人行和中国银监会的通知,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也由原来的20%调整到30%及以上;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规定,而原先的基准利率是维持在0.85%倍左右。分析人士认为,限制三套房贷款,对银行自身运营风险有所降低,因为以前出现过不良投资者贷款而导致银行利益受损。

  同时,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调整为普通住房2%、其他房产3%。政府将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和稽查。政府还会加强对二手房交易中订立“阴阳合同”等偷逃税款行为的查处。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政策,取消购房环节的各类财政性补贴;恢复收取普通住房交易中个人缴纳的房屋所有权登记费、住房交易手续费和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银行方面将加大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中低价位、中小套型商品住房项目和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如此一来,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按计划供地将得到保障,建设或将提速。此外,有关部门还严格执行保障性住房、城市危旧房与“城中村”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供应总量70%的规定。对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建立行政审批快速通道,提高审批效率。

  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闲置、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拖延开竣工时间、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加大曝光和处罚力度。对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停其发行股票、公司债券和新购置土地,各商业银行停止对其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和贷款展期。

  提高商品房预售条件。新取得用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低层、多层建筑主体结构结顶,中高层、高层建筑主体结构完成三分之一及以上,方可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建立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确保商品房预售资金首先用于项目工程建设,防范商品房交易风险,保障预售商品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正常秩序。以上政策的实施,都对切实增加住房有效供给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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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沈媛仪】